芸娘自然是对苟烨无比信任的,偏偏苟烨选择的这个所谓黄金地段,着实让芸娘感到极为不适,虽满心不悦,可还是极力压制住了自己。冷哼一声,对苟烨不予理会。
一旁的顾申倒是极为好奇,又是一鞠躬作辑,言道“苟烨兄,还望不吝赐教,你我三人共去这县城之处良多,繁华之地,亦有酒肆林立的主街,又有人声喧闹的集市,为何苟烨兄偏偏要说这烟花巷柳之地为黄金地段呢?”
看了一眼身侧的芸娘,苟烨娓娓道来“顾申老弟,其实你带我去的那几个地方,的确不错,甚至城门口我都想到过。就说集市吧,你别看现在热闹非凡,但现在是夏季,集市摊位诸多,所来过往的行客也大都是奔着散摊而来,若是到了冬季散摊人流必定大打折扣。”
顾申眼前一亮,忽觉苟烨所言颇有道理,不觉间继而问道“可酒肆林立之处呢,一年四季酒肆,无论是打尖住店的,亦喝酒吃饭的,总归算是有人气了吧,苟烨兄又为何不选则此处呢。”
“酒肆那条街,我想了半天,我是这么想的,酒楼客栈虽然往来的人多,但一般酒足饭饱后,少有人再在这街上过多逗留,而打尖住店的更不用说了,一般来说住店的都是在晚上,再说住店为了什么,就是为了休息,这些休息的人少有能出来活跃走动的。因此酒肆那条街虽然看似人流不断,却并不是一个开咱们这样的店的好地方。”
顾申点点头,以示赞同,三人一边向内街走着,一边听苟烨继续说着。
“刚才我说到,想选择城门口,城门处虽然是人流不断的地方。但后来想到晚上城门就关闭了,每日还要早早准备撤摊,早上还要准备摆摊,思来想去太过麻烦。”
苟烨一边说,一边看到身边的芸娘气消了不少,继而声音跟着大了不少。
“刚刚咱们看到的两个女子,我闻见了她们身上有浓重的胭脂水粉的味道,再加上她们浓妆艳抹的样子,不免猜测她们就是这烟花巷柳的风尘女子,其间,我也听见一位女子说,回来要吃妈妈所做的冰镇鸭梨,这才让我突然留意到这里。你俩且看,这街道之长不下于集市,摆摊的人也不少,对面的几间铺子也都人来人往的,生意火爆。并且这里不受四季限制,哪怕是冬季,来这里玩乐的宾客也必定不会少。而且你们看,到了晚上从那青楼里走出的男客,皆是酒足饭饱,正是酒气充盈,浑身灼热的时候,这时让他们吃一根雪糕,一定非常畅快。而且你们千万不要小瞧了这青楼里的女子,她们可都是未来店里消费的主力军。”
苟烨说的有些口干,三人便随便找了一家酒肆栖身,点了一壶上好的茶水,看着这番街景,苟烨憧憬到了未来火爆于此的场景,不由自主嘿嘿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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