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凌朝风和小晚的客房里,小娘子洗好了澡,正趴在窗口吹风乘凉。
端午初夏,已有几分烦热,出浴的人浑身滚烫,微风拂面,好不惬意。
这客栈临街而建,恰逢佳节,楼下人来人往十分热闹,不像自家那般杵在荒郊野岭,一到夜里,就只能听见山林里野狗野狼的叫唤。
不过小晚还是喜欢自家的客栈,不会太冷清,也不会太热闹,隔三差五做一笔生意不累人,一切都恰到好处。而夜里,就算有野狼长啸,她躺在相公怀里,就什么也不怕。
小晚摸了摸手上的戒指,心中默默想,如果神佛愿意收走戒指,但赐她与相公平平安安白头到老,她愿意,万万分的愿意。
有人敲门,是去访友的凌朝风回来了,小晚跑来开门,一见面就是笑意灿烂,伸手索取拥抱。
再过几个月,他们便成亲整整一年,可每一天,都好像情意初定时那般,怎么也看不够彼此。凌朝风抱着她,反手锁了门,闻见她身上香喷喷的,笑道:“新买的胰子,好香。”
“好闻吗?”小晚说,“素素也买了呢,啊呀,回头你闻见香气,把素素当成我怎么办?”
“胡说。”凌朝风一面脱衣裳,笑道,“那你全送给素素,不要用了,过些天,我托人从江南带花露水给你。”
待凌朝风也洗漱罢了,两人一道坐在窗前看黎州府的灯火,小晚拆了一盒松仁粽子糖,要给相公也吃一颗。
凌朝风一个大男人,怎么会爱吃这些零嘴,小晚硬是要他吃,甜甜的融在嘴里,带着松仁的香气,他笑道:“想起小时候了,好像离了京城后,再也没吃过糖。”
小晚笑问:“相公小时候,有玩伴吗?”
凌朝风颔首:“我们客栈边上,是一家布庄,他们家的姑娘,和我一个年纪。”
小晚噌地一下抬起头,撅着嘴瞪着凌朝风:“是青梅竹马?”
凌朝风含笑将她搂进怀里:“你也知道青梅竹马?”
小晚咕哝了一下,小声问:“她漂亮吗?”
凌朝风颔首:“漂亮,眼睛大大的,特别爱笑,也特别调皮,我还没念书前,我们每天都在一起玩,她来我家吃饭,我去她家吃饭。直到我念书后,渐渐没什么机会相见,再后来,我就随我娘走了。”
小晚拨弄着凌朝风衣衫上的系带,含糊不清地说:“如果你没有来白沙镇,是不是会和那个姑娘成亲?”
凌朝风摇头:“我把她当妹妹,何况那时候还是孩子,在一起只是个玩伴,哪里会想那么远的事,而她好多年前就成了亲,早就做娘了。”
小晚道:“娘要是不带着你来白沙镇,我可怎么办,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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