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友谊出版社!

十月份开始,燕京的气温,一天比一天低,校园里的不少人已经换上了秋装。

由于刚来燕京旅游那会儿还是夏天,林根硕没带秋、冬两季的衣服,每天依然穿着短袖t恤。

好在燕京还没入冬,要不然,林根硕十有**要冻成林根细。

10月15,这天是林根硕和编辑李利明,约定好交稿的日子。

因为要去出版社,林根硕也提前知会了表哥陈冠常,跟这位保安大队长请了一天假。

看到大家都已经穿上秋装,林根硕还穿着单薄的短袖,身为表哥的陈冠常,多少有些于心不忍。

得知林根硕今天要去出版社,陈冠常赶忙将自己最心爱的黑色皮夹克,塞到林根硕的手上,说:“表,穿我的吧,别冻感冒,燕京可不比咱们老家。”

“你穿上我这件衣服更靓仔,说不定人家看你靓仔,就答应帮你出书了。”

林根硕婉拒道:“不用了表哥,长得靓仔要是有用,咱俩老表就不会在这儿做保安。”

陈冠常没好气道:“你这是什么话,咱们做保安是吃了没文凭的亏,”

“要是有高中文凭,以咱们的外表、身高,要考进北电表演系,那不是绰绰有余。”

“你要相信,一切都是暂时的,等哪天你哥我红了,发达了,肯定不会忘了你,到时候请你帮我开大奔。”

林根硕也没当真,权当是玩笑,乐呵地说:“好的表哥,那我先谢谢你了!”

不等陈冠常回答,林根硕便把黑皮夹克,还给陈冠常,说:“衣服就不用给我了,我还有点钱,今天出去顺便买一件回来。”

陈冠常清楚林根硕兜里没什么钱,直接说:“拿好,先穿着,钱先存起来,等过阵子天冷了,留着买冬装。”

林根硕觉得在理,也就没再推辞,笑着点点头:“好。”说着,就把皮夹克穿在身上,顿时感到暖和了许多。

陈冠常打量着眼前容貌比自己略逊一筹的表弟,穿上黑色皮夹克后,靓仔程度几乎快要超过自己,也不有捏了把汗。

见林根硕收拾好要出去,陈冠常拍了拍林根硕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表,这是哥最靓仔的一件衣服,一定要保护好。”

“要是弄坏了,你以后就没有我这位表哥了。”

林根硕笑着回道:“知道啦,我走了!”

到饭堂吃了碗只有一两块肉碎的面条,林根硕就拿着《盗墓笔记》的手稿,准备去华国友谊出版社交稿。

虽然在半个月前,友谊出版社的编辑李利明向他保证过,只要《盗墓笔记》后半部的质量,能够维持前半部的水准,就肯定能够签约出版。

但真到了这一天,《盗墓笔记》的第一部《七星鲁王宫》已经顺利完本,林根硕的心情很复杂,可谓是既期待又忐忑。

“谢谢,”林根硕接过水杯,喝了一口,润了润喉。

李利明接触的大部分作家都是烟民,随即从书桌上拿起烟盒,抽出一支递给林根硕,说:“抽烟!”

林根硕也没客气,从裤兜里拿出打火机,将手中的香烟点燃。

看到林根硕一只手夹烟,另一只手上拿着稿件,李利明满怀期待的问道:“手上拿着的是《盗墓笔记》的稿子吧?拿来我瞧瞧!”

林根硕也不啰嗦,吐了口烟圈,直接把稿件,交到李利明手上:“给。”

拿到稿件的瞬间,李利明顿时有种如获至宝的感觉,迫不及待的说:“根硕,内什么,你先坐会儿,我要认真拜读你的大作。”

“要喝水,要抽烟,你自便,管够!”

“哦,好,”林根硕依言坐了下来。

虽然李利明做编辑已经三年有余,审过的稿件,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但林根硕的半部《盗墓笔记》,却让他初看时直呼“神作”,久久不能忘怀,俨然从审稿编辑,化身为“盗墓笔记”的忠实读者。

因为在此之前,李利明从未在国内,阅读过这种悬疑、探险类的盗墓小说。

林根硕的《盗墓笔记》,不仅让李利明看了眼,也为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作为《盗墓笔记》的第一个故事,《七星鲁王宫》可谓悬念重重、步步惊魂,情节曲折离奇、惊悚诡异又精采有趣,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七星鲁王宫,作为一个实习土夫子,这是男主角吴邪的第一次下地。

而吴邪在七星鲁王宫中,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危险:血尸,七星疑棺,青眼狐尸,九头蛇柏......

除了展现大量盗墓术语和盗墓知识,此书同时还将多年关于古墓的风俗和传说融入其中,读来直教人大呼神奇过瘾,欲罢不能。

在追读《盗墓笔记》这本的过程中,李利明脸上的表情,也随着剧情的变化和推进,时而蹙眉,时而浅笑……

林根硕闲着无聊,随手拿起书桌上的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漫不经心地看了起来。

一个钟头后,李利明看完最后一页稿件,才意犹未尽地抬起头,目光如炬地望向林根硕,忍不住感慨到:“根硕,你这书写的真好!”

“真他妈好!”

听到李利明这番话,林根硕也松了口气,放下手中的书,微微一笑,问道:“那能出版吗?”

李利明自信满满地说:“应该没问题!我现在就带你去见我们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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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娱大文豪,从北电保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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