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狗认识一个小时就上演马戏的绝活,能完成下来,还真是运气成分居多。
“太棒了!太棒了!”训狗师芬迪双眼冒着星星,“史蒂芬!你怎么做到的?它们为什么会听你的跳这么高?我都不知道它们可以跳这么高!天呐!”
芬迪一连串的法语叽里咕噜的令人脑子听的都疼,她看懂大伙听不懂自己的语言,才连忙用不太熟练的英语复述:“史蒂芬做到了我都没做到的事情!他太厉害了!狗狗们知道他在说什么!”
众人懵逼皱眉。
啥玩意?伱说刚刚三条狗配合演戏,做动作场面,是方宇指挥的?不是你?
啊?
如果是眼睛尖的人就能看到,刚刚方宇在这段戏开拍的时候,对三条狗做过一些意图不明的手势动作,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训狗师芬迪的一句话,也点醒了在座各位。
她不是在说方宇厉害,她是在说,和方宇比起来,大伙都像是个废物,哦不,大伙就都是废物。
太夸张了,这人怎么什么都会?训狗?马戏?
万幸贾静文不在场,不然的话,那会脑补出来一个十分凄惨的童年画面。
早上的方宇起床,先是喂了马,接着带着自己的小狗狗去赶集,把昨晚上烙的煎饼卖掉,在这期间,他还要察言观色,看每一个食客的心情好坏,通过这一步磨炼自己的演技。
中午,他去了马戏团,走钢丝,练杂技,训狗。
晚上,他还要去桑拿洗浴给人按脚.
太惨了!
太离谱了!
当然,即使是方宇现在他会造火箭,也没人会想到他的体质异于常人,因为没人会联想到方宇的与众不同是超出了科学层面的解释,现实生活里也有着许多精通许多手艺的绝活哥,也没人会去把这些人送到实验室切片研究。
方宇别的不说,一部戏拍完,每次都会收获一些业内的粉丝,他目前在行业内的评价远高于同期八零后的所有演员,不论是人品还是业务水准,他都处在金字塔尖。
因为方宇的表现实在是没的酸,当人看到比自己略强一些的同事,待遇比自己好很多的时候,他就会有许多复杂的情绪表现,可如果这个人强到没边,就没人会酸了。
乘龙听到那边呜呜渣渣的,还以为是方宇发现腿部受伤了,连忙摘下耳机,快步跑了过来,“怎么了?受伤了吗?”
“不是不是,大哥,刚刚.”
成家班一番解释后,乘龙点头,“噢,这个啊,你们啊,还是和宇仔合作太少,他给人的惊喜远远不止如此,我一直都在说,空闲的时候别成天打电动,k歌,泡吧,你们看看方宇,他这一身的本领,肯定都是忙完本职工作后,没日没夜不停歇练习的成果,你们这些年轻人应该多和他学学,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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