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娟委员的提案,是集中教育资源在发达社区打造三到五所重点学校或示范学校,我是坚决反对的。
然后徐娟委员又说,就算小学不这么搞,将来中学也是要搞的,先集中资源打造几所重点中学,我同样不赞成。
在非索港市政的能力范围内,我们办了这二十所学校。这不是撒胡椒面,现有的资源只能办这么多,那就要每办一所都是合格的,而且在投入上、模式上是公平的。
假如我们搞资源倾斜再打造一所重点学校,与原先南部海滨的格饶丝学校有什么区别?
今天在座的董泽刚委员就是格饶丝学校毕业的,那所学校已经被改造成非索港南岸学校了,也是目前我们办的二十所学校之一。
要说区别肯定也是有的,格饶丝学校过去是民办的,如今的南岸学校是公办的。在座的不少人也是非索港的居民,那么都可以想办法将自家或亲朋好友的孩子安排进南岸学校了。
那样一来,不论监督再严格,权力总有寻租的渠道,就比如这个例子,因为在做上层设计时就留了寻租的渠道。
让所有的孩子都接受公平的教育,包括自家的孩子,想让他获得的学校教育更好,那就去推动整个教育系统的进步,这就是我想说的公平。
老师和老师有差异,孩子和孩子也有差异,天赋各不相同,所谓公平并不是抹平这种差异,而是机会的公正。
在上午的讨论中也有人提到,教育投入的公平可以做到,但是师资力量的合理调配却很难做到。
比如使用统一的期末试卷,各个学校之间会有排名差异。差异不大就不必调整,假如差异太大,将某些明显不合格的老师派出去进修,然后再调派更优秀的老师接任。
这些都可以讨论,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
范达克委员现场弄了个算法模型,就是个不错的思路。不要调动那些教学成绩最优秀的老师,学生学得好反而导致老师被调走,这也不公平,取排名中位的调派。
我觉得这个模型可以继续完善一下,让算法更合理,标准也更明确。
范达克委员发言的时候,很多人也提出了质询,认为这么做太麻烦了,不仅增添了教育系统的工作量,也给一些老师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
按他们的观点,在自然情况下,就算每所学校的起步标准是公平的,在发展中肯定也会形成差异,某些学校的优势会越积累越明显,人为的手段是很难去干涉的。
按这种思路,我们将来是不是必须要放弃大部分的人口接受更优质的教育?可是在座的诸位别忘了,在所谓自然情况下,整个几里国都是被这个世界放弃的,我们又要放弃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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