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一名队员不明白的问:“队长,您什么意思?”
他解释:“想要找到野蛮人的踪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现在冲的急,除了耗费体力和精力之外,起不到任何作用!所以聪明人不会在一开始就争先恐后,而是保存实力,等到其他人精疲力尽的时候,聪明人一骑绝尘,把他们全都甩在后面吃灰尘,这样才能获得立功的机会,而且不用担心别人来抢。”
听完他的分析,众人双眼冒光。
梅雨捂着嘴偷笑,心道这家伙真会忽悠人,愣是凭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加上一儿歪理,把所有人骗的团团转。
副队长握着拳头:“叶长老的对,现在领先根本算不上优势,任何队伍只要一发力,就能轻松赶超第六队,这样的第一不要也罢!”
叶云扬笑着:“大家想要立功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立功不是光凭跑得快就行了,而是要靠脑子,你们放心的跟着我,绝对错不了。”
大家全都放心了,三五成群的坐在草地上聊天。
梅雨坐在叶云扬身边,趁着大家不注意,压低声音:“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落后其他队伍这么多,真的好吗?钱顺不太聪明,但不代表他身边没有聪明人,这样的真的不会遭人怀疑吗?”
“让他们怀疑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叶云扬不在乎的:“我就是要让他们以为我胆怕死,所以不敢快速向前推进,久而久之,我们这支队伍就会淡出他们的视线,就算以后取得不了战绩,他们也会的认为这很正常。”
梅雨头:“有道理。”
就这样,二十五支队伍忙活了整整两天,到最后一无所获。
到第二天下午的时候,钱通已经不像昨天那样信心十足,虽然他的第六组仍然领先于其他队伍,但因为什么都没有找到,士气变得低沉起来。
两天之中,他们用最快的速度向前推进八百余里。
这样的速度放在平原地带,根本算不上快,换成飞翼只是大半个时的行程,用飞梭只需要几分钟。
但是侦查不同于其他,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走路,而且是在地形地貌极其复杂的野外,每天四百里已经是极限了。
所有人都很累,经过一晚上休息,队伍继续上路。
相比之下,叶云扬的队十分轻松,他们只走了五百多里路,而且很鸡贼——只挑好的路走,遇到山梁、峡谷这些复杂的地形,便直接绕过去。
反正周边已经被其他队伍趟过一遍了,他们都没有找到线索,剩下的地方更不可能隐藏着野蛮人。
第三天,仍然一无所获。
第四天,钱通的队员幸运发现线索,怀着激动的心情,他们找到一个野蛮人的村落,但这里早已经人去楼空,而且从种种迹象表明,野蛮人在数天之前就已经离开此地,而且走的很从容,除了不能搬走的茅屋之外,其他的东西全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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