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庄园并不奢华,却美丽的令人窒息。
穿过温室,是一片遮天蔽日的红松林,后面则是巨大的青石台阶,遥远望过去,那里就像是古罗马圣殿的阶梯。
城堡就在阶梯的尽头。
黑褐‘色’的石头,古代歌德时候的建筑风格让人感觉非常沧桑。
max大叔早就派人过来,当我们好像长征一般耗费九牛二虎的力气走到城堡的大木‘门’钱,我听见它吱呀一声打开了,一排穿着管家制服的服务者出现在我面前,我们的的脚下则是巨大的红‘色’长地毯。
这里似乎曾经尘封在时间中,但是,max的人马让已经褪‘色’的金碧辉煌重新焕发了生命!
古希腊神殿一般的内厅,暗红‘色’的地毯,黑‘色’的天‘花’板和墙壁,上面用水晶布置出整个银河系,大理石柱子的边缘一律包着黄金的边。
我问max大叔,“这里,是勋先生的产业吗?”
“是的,少夫人。”
max大叔同我上楼,帮我打开了卧室的大‘门’,omg,我似乎见到了叶卡捷琳娜二世‘女’皇的冬宫!
有人会把如此海量,并且价值连城的艺术品、油画当做随意的装饰品一般摆放在卧室中吗?就这样如此简单的伴着大师们的旷世杰入睡,会不会在睡梦中成为神仙而羽化飞升?
我,“为什么勋先生会购置这样的庄园,这完全就像是一个封存在历史尘埃中的博物馆。”
这里虽然最近被整理与彻底打扫过,但是卧室这里,还遗留着之前有人住过的痕迹。这里的卧室与书房是接通的,大‘床’的旁边是9排顶天立地的深栗子‘色’原木书柜,上面摆满了书,而书柜前面则是一个巨大的书桌,上面的各种图书铺陈的错综复杂,几乎可以把书桌淹没一般。这里看似完全没有规则,但是,仔细看一下,各种书的排序却拥有暗含的order,这些书全部按照一个人读书的习惯,还有他对事务的偏重而整理的。
我,“勋先生在这里住过?!这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以为,他买下这个庄园只是为了闲置这个用的。”
max大叔平静的告诉我,“这里是少爷13岁得到普林斯顿学位的时候,勋老先生对他的祝贺与馈赠。这里曾经属于sinclair家族。”
我,“共济会13豪族之一?”
max大叔,“是的。”
我,“大叔,你在这里住过吗?”
max大叔,“少爷在这里住过很久,我也是在他刚得到这里的时候,从瑞士搬到美国,照顾他的生活,所以,我也在这里住过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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