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max大叔斟酌了一下,开口,“少爷并不是喜欢在中国市场发展,当然moalks,那是一片巨大的无法忽视的市场,没有人可以抵抗她的魅力。”
“为什么不喜欢?”我相当意外。
max大叔,“人情,熟悉的人,家族,血缘,等等这些构架成了一个‘花’岗岩一般的社会,外人很难进入。少爷不喜欢中国,他与家族的一些恩怨让他有一段时间甚至仇视自己身上的华人血统,但是,这些现在都已经发生改变。少夫人,您不觉得,一个人过去是什么已经成为过去,发生过的事情无法再更改,无法更改的事情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
我没有说话。
勋世奉抱着孩子,daniel则异常认真的挑选他人生中的第一匹马。
我发现勋世奉的喜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daniel的选择。勋世奉喜欢深‘色’,那么备选的马匹都是深‘色’的,勋世奉喜欢阿拉伯血统的马,那么,放在daniel面前的就不可能是‘蒙’古马,教育学家并不认为这样的潜移默化中的控制是负面的,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一种正面的塑造,但是,人生是不是还是会拥有其他的可能?
daniel是否有可能成为一名医生,画家,诗人,或者是一名真正的学者,而不是勋世奉这样具有成为终身教授资格却完全无意执教的资本家?
最终,daniel选择了一匹看起来已经成熟的黑‘色’的马。
我有些奇怪,就问他,“为什么宝宝不选择一匹和自己一个可爱的小马驹呢?这样,你们可以一起长大。”
“可是,daddy说要我选择的是一匹马,我想,选择horse的好处就是他已经被训练过,并且我可以骑在它身上,如果是一匹也像我一样的y,那我不是需要等很久才可以真正骑马?”
“呃,……,我的意思是,如果选择一匹和宝宝一样可爱的小矮马,这样,这匹马陪伴宝宝的时间就会长久一些,就好像mummy现在给宝宝买的衣服和鞋子都是稍微大一些,这样就可以让宝宝穿的长久一些,不过马和鞋子不一样,马要小一些才能陪在你身边长一些,这样,就不用等待这匹马老了,不能再骑它的时候,宝宝还没有长大。”
“如果horse老了,宝宝可以再拥有第二匹小马了,再拥有一匹小马也不是很困难啊,只要到阿布扎比来,就可以啦。”
“……”好吧,daniel毕竟是姓勋的,他这么小,就可以把dna中是金钱如粪土发挥的淋漓尽致,我‘摸’了‘摸’他已经变得很清秀的小脸蛋,“宝宝给新拥有的小马起个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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