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路,杂草,斜阳骑士,扈从,古调。从巴克姆嘴里哼出来的精灵小调听起来是如此悠扬,就好像风吹过树林间的枝叶,又似泉水轻柔的冲刷着河底的卵石。里昂和他的随从两个人一前一后的骑在马上,朝着熔铁城的方向前进着,骑士银色的铠甲经过之前火焰的熏烤褪去了表面的烤漆,露出丑陋的黑色样子,不过此时的血狮看起来并不在乎他的铠甲。
“你知道吗?凭你的本事可以去把王国里最好的吟游诗人弄得没饭吃。”也许是被同伴的歌声勾起了兴致,里昂回头对精灵说道,“我还不知道原来你会唱歌。”
巴克姆笑了笑,停止了哼唱,开口用仍然带这些古怪腔调的人类语回答道“精灵天生就是艺术家,我们即使不经过专业的训练也能创造出这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听老头子说,这是因为创造了我们的神在创造精灵的时候因为快乐不自觉的哼起了歌。”巴克姆口中的老头子,就是将他托付给里昂的老精灵。作为建议精灵们出兵帮助苍狮王国的代价,血狮被迫接受了这个年轻的精灵作为自己的扈从。
“最美妙的歌声?我看不见得吧。”巴克姆作为一名战士,还是稚嫩的,这不是因为他的身手太差,事实上,在里昂看来,以精灵的本事,单以技巧来说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训练的了,那一长一短两把战刀在巴克姆手中就像是他身体的延伸一样运用自如。真正限制了巴克姆成就的,就是和技巧相比,这个精灵太过急躁,这让他在战斗和处事中容易偏入极端,被鼠人抓瞎的眼睛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血狮打算通过唱歌这件事稍微纠正一下扈从的坏毛病。
果不其然,听到里昂不同意自己的话,精灵立刻拍马赶了上来,位置和他的骑士持平,一副要好好理论理论的样子。“你自己也说了我比你们王国里最好的吟游诗人都要会唱歌,而我从来没有经历过任何的歌唱训练,难道这不足以证明精灵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歌唱家吗?”
“噗哈哈哈!”谁想,听到巴克姆的质问,骑士长竟然在马背上大笑了起来。他笑了好久才停止,而这段时间足以让精灵脸上的表情从不解变成恼怒。“好了好了,我不该这么笑你。”里昂摇了摇头,对扈从道歉道,“我说你唱的歌声比吟游诗人们好,这不假。可是要是这就能称得上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歌声,那这个最字未免太不值钱了。”
“哼,我看您就是不愿意承认罢了,你倒是说说还有谁唱歌比精灵好听?”
“那我就说说,你随便听听吧,毕竟这也只是我的一家之言罢了,做不得数。”血狮将身子坐正,清了清嗓子,“我之所以说你的歌好听,是因为我们现在是在这里行走,你的歌声是我听过最能反映自然美妙的声音。可是,这世上不是只有原野,在岩洞里的时候,没有声音比矮人们低沉的合唱最能鼓舞人的士气在大海上的时候,什么歌曲也比不上水手夹杂着脏话和口号的小调而在那些华丽的歌剧院里最适合上演的,就是歌颂着爱和幸福的诗篇,纵使人们知道只要走出剧院这些声音就统统变成了虚伪的谎言,可是他们就是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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