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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回目标---印度次大陆(三)
国王希望钓个金龟婿只是一个花絮,一个小插曲,倒是公主随同国王访问明帝国是旅程里,在京城大学与一个年轻的学子擦出了爱的火花,爱得天昏地暗,爱得死去活来,结局完美。
使团在班加罗尔忙而不乱,各司其职,主要是协调商人与班加罗尔王国签订协议,对此班加罗尔的官员表示不解:不就是开商店、开工厂、开银行、开娱乐场所吗,那用得了这么复杂,你们开不就得了!
使团的代表表示:这不行,一切都要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在没有得到双方同意修改协议之前,协议规定的必须执行,协议规定不可以的就不能做,出现纠纷可以通过法院仲裁,或者通过法院起诉对方违约。
班加罗尔官员一脸懵逼:我们的法律没有这么全面的条款,我们没有法院,都是官员进行判决,官员说怎么判就怎么判,根本做不到你们说的公平公正公开。
使团代表:所以我们在协议里加了一个条款,双方出现纠纷时,可以在班加罗尔进行仲裁和起诉,也可以到明帝国的龙芳省进行仲裁和起诉,龙芳省法院的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这些班加罗尔的官员还是传统的思想,认为龙芳省离得老远,打个官司旷日持久,到时候我们不执行就是,你吹啊!
这个条款是王景弘强烈要求,并且通过省立法机构通过的强制性条款,所有与外邦的商业合同都必须写上这一条,当时几乎所有人都不解,认为法院判了也没办法执行,现在也还是不解,但法律规定,就是不理解也得执行。
从某种角度上看,这样的判决很难得到执行,总不能为了一个小小的合同动用武力吧,这也与明帝国的道德理念不符啊。
但王景弘不是这样看,执行不一定需要动用武力,可以通过制裁来实现,后世有太多这方面的案例,随着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到了后来,从印度半岛内陆到太平洋其他岛国,其经济完全依赖明帝国,经济制裁立竿见影,不但整个国家的经济陷入衰退,政权也随之动荡不安,后来的历史证实了这点,缅国就是因为不执行牙芳省法院的判决,遭到明帝国的经济制裁,最终导致国家动荡而改朝换代,从此,各王国,各部落将明帝国法院的判决放到了首位强制执行,开玩笑拿另外的吧,这可是国破家亡的的行为,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后人对王景弘此举大加赞叹:开历史先河,强化了明帝国的影响!
经济制裁的威力有多大,在原有的历史上,西北部那些部落和王国就是因为明帝国不开互市而刀兵相向,在明帝国庞大的病体上不断撕咬,不断的放血,最终导致明帝国轰然坍塌,令后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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