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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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高尚了?”何平似笑非笑的瞧着他。
叶欢干笑:“队长,你别恶心我啊,如今社会不一样了,说别人高尚那是骂人呢。”
何平哈哈一笑,然后拍了拍叶欢的肩,神情变得严肃起来。
“叶欢,谢谢你,我代表那五位牺牲的战友亲人谢谢你。”
“队长,我也代表一千多名活着的战友请求你……”
“请求什么,尽管说。”
“……以后不准揍我。”
“驳回!”
“……以后不准用冷兵器揍我。”
“可以考虑。”
叶欢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成长环境决定性格,你不能指望一个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无法满足的人傻乎乎的无私奉献,这有点不现实,物质永远是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才能有更高的精神追求。
叶欢的奉献精神不是没有,但很少,而且只针对身边最亲密的人。
学雷锋?对不起,没那功夫,社会节奏这么快,人们这么忙,诚信缺失的年代里,各人只能顾着自己,谁愿把闲余的时间和金钱奉献给别人?
叶欢是俗人,俗人总是随波逐流的。
烈士家属们千恩万谢的走了以后,何平命令蓝剑大队紧急集合。
当然,集合的目的并非表扬叶欢的做好事不留名,人家不愿意公开,何平也就没必要非得让他扬这个名。
千余名特种兵战士齐刷刷的站在操场上,何平板着脸宣布,三天后,卫戍军区和西南军区正式开始陆空军种联合对抗演习,而蓝剑特种大队则将在这次演习中充当尖刀部队的关键角色,所有士兵全部取消休假归队,准备对西南军区作战。
何平刚宣布完毕,静谧的队伍中便传来一道很悲愤的叫骂声。
“日!又打仗?有完没完?”
“谁?谁插嘴?给我站出来!有没有纪律观念?”何平厉声大吼。
人群里一阵寂静,刚刚插嘴的人死活都不出声儿了。
何平自然不是傻子,一双凌厉带着杀气的眼睛狠狠瞪了叶欢一眼,然后环视一圈,大喝一声“解散”,转身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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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深夜,叶欢悄然无声的逃出了军营。
是的,他这回打定主意当了逃兵。
虽然演习不会死人,但他讨厌听到枪炮声,讨厌战争,讨厌战场上的硝烟味……
西南丛林里的阴影一直在他心中不曾消散,现在的他已经很害怕战争了。
不得不说,新兵蛋子叶欢同志在部队纪律这方面真应该好好学习一下,此时的他根本没想过,军事法庭对逃兵的惩罚力度将会多么的严厉。
虽然害怕战争,但叶欢这两个多月练出来的一身本事却没丢,逃出军营的过程很轻松,现在的他已非吴下阿蒙,身手已然很不弱了,何平现在揍他都必须跟他拳来脚往好几个回合才能得逞,这样的身手想逃出蓝剑大队的营地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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