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就是这么一个人,说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很难用“好”“坏”两个字评价他,这世上所有的人都不能以好坏简单概论。
人性是个复杂的东西,比如在大街上扶盲人过马路,却又朝漂亮姑娘的屁股吹了几声比流氓还流氓的口哨儿,你说这是好人还是坏人?
再比如你刚刚帮小女孩拿回了心爱的气球,又以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逃离了破坏公共财物的罚款,你说这是好人还是坏人?
只能说,叶欢是个我行我素的人。
我行我素,既是优点,也是缺点,端看对待什么人,什么事物了。
叶欢是孤儿,天不收地不养的孤儿。
二十年前,尚在襁褓中的叶欢被他那人品揍性很差劲的亲生父母扔在了孤儿院的门口,身上任何表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叶欢就这么清洁溜溜的被遗弃了,他的亲生父母好象生怕他将来逮着什么证据去认亲似的,扔他扔得那叫一个干脆利落,比杀人犯弃尸还干净……
二十年前的孤儿院那时并不叫孤儿院,而是叫“宁海市第一人民福利院”,福利院里还有很多像叶欢一样被父母遗弃或父母双亡的孤儿,他们浑浑噩噩的过着并不幸福的童年,每天跟小伙伴们争抢配额并不丰富的食物,唯一支撑着他们的小小愿望,就是某天某对年轻的夫妻来福利院领养他们,让他们离开这个鬼地方,搬到一个名叫“家”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叶欢五岁的时候,福利院的老院长觉得该给这小子取个正经的名字了,于是他去和叶欢商量,因为这个名字要正式上派出所户口,以后要伴随他一生的,随便取个阿猫阿狗的名字恐怕会被叶欢记恨一辈子,这种事必须要和他商量。——叶欢印象里的老院长一直是个很慈祥很民主的老头儿,当然,也不排除老头儿自己犯懒,懒得一个个给他们取名字,干脆让他们自己想。
老院长找到叶欢的时候,这浑小子正给福利院的小伙伴们表演节目,五岁的叶欢浑身光溜溜的,胯间用绳子绑了一块硕大的树叶,堪堪遮住了他那只尚不算雄伟的玲珑小鸟,正用一种风骚的姿势一扭一扭的给小伙伴们表演夏威夷草裙舞,小模样既猥琐又贱格,小伙伴们乐得哈哈大笑,叶欢也越扭越开心……
老院长乐了,这是个能带给别人欢乐的人。
于是叶欢就成了叶欢。
十六岁,叶欢走出了福利院,开始用新奇的目光打量这个陌生的世界,挫折,失败,碰壁……十八岁后,满身伤痕的他仍然一无所有,可他却学会了一个词,——“生存”。
在他渐渐成型的处世哲学里,没有善与恶,只要对他的生存有利,他不介意做任何事,当然,杀人放火他不敢做,但劫道,碰瓷,诈骗,小偷小摸,这些下三滥的行当他都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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