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九十一章
叶欢觉得自己对这座黑牢已经足够了解,回过头来,自己竟连身边人是怎样都不知道。
也就是今天爱德森肯对叶欢心扉,叶欢才知道一些在爱德森身上发生的故事。
爱德森的确是个天才,年纪轻轻,便是家族重点培养的对象,而且他这个人又极端自律。有家族的刻意培养,他够努力,再加上他的个人天赋,三相之力合一,他这种人,想要不成事都难。
所以,在年仅三十六岁的年纪,爱德森就继承了庞大的斯科特家族。而且他还外表英俊,简直就是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
一个男人很可能专情,但一个男人,很难做到守身如玉。或者,这世上是有这种人的,但爱德森不是。
据他所说,当时他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住在现代化设施齐全的山顶别墅上,背靠高山,远望大海,出门都是直升机。
所有的女人趋之若鹜,可以说是召之即来,挥之赶不走。什么所谓的明星,模特,千金小姐……在爱德森眼里,不过是一堆器官而已,没有任何区别。只要一个眼神,就可以令他们从高不可攀的公主,变成下贱的荡,妇。
而如果将人生比作四季的话,爱德森四十岁以前都是春天,四十岁之后……
直接冬天。
四十岁的爱德森遭遇一次绑架,昏迷之后再醒来,就是在这里,有了一个代号:1173 。
进入这里后,没人知道爱德森是谁,什么斯科特家族的掌权者,狗屁不是,依旧是每天两顿土豆泥,七天能出来洗个澡。
爱德森一开始和叶欢一样,痛苦过,彷徨过,愤怒过,想尽无数办法越狱,对于一个智商160的天才来说,他想到的办法,绝对比叶欢好一千倍。
但最后的结果呢?
全部失败了。
爱德森并不是一个软弱的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屈服,这样不断试图越狱,又不断失败的过程,整整持续了五年。
五年之后,爱德森终于觉得累了。他已经明白,整座黑牢就是一口巨大的水缸,自己只不过是这水缸底下一只小小的麻雀而已。
他开始认命,并且反过来安慰自己,黑牢的生活还是不错的,至少不会被人随便打扰,可以安静的读书,思考,以及,发呆。
虽然没有甜美的红酒,没有花枝招展的女人,没有在少女大腿上搓出来的雪茄。
但,这又有什么呢?
人嘛,总是要克制自己的**。
或者换一种说法,每个人一生享受的资源是固定的,自己前半生多些,现在自然就少了些。
有一件事支撑了爱德森的理论,还未被关进来时,他有一个富家公子的朋友,这个人也是挥霍无度,但在三十岁那年暴病而亡。
想一想,事实不就是如此嘛。和他相比,自己总还是不错的,至少,自己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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