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那我便听你的话,去茅山走一趟。”
“去自然是要去的,只是你此去有什么打算?”
沈凤歌道:“这一次江湖中的少年英雄都会汇聚,自然惊才绝艳之辈居多,能领教领教他们的风范,也是一件幸事。”
沈天仙白了他一眼,微微摇摇头。
“怎么,妈,我这话不对?”
沈天仙呵呵笑了一声,道:“沈坏儿,你与我记得,这天下没有那么多惊才绝艳之辈,有的多时庸庸碌碌之徒。你这次,要么不去,要去,必须夺了魁首,立了威风,否则,便不要说是我的儿子。”
沈凤歌一怔:“这……”
沈天仙摇摇头,道:“你这孩子,自然什么都好,终究是性格太过保守。你要记得,天下之大,笨蛋居多,你不出头,难道让笨蛋出头。记着了,这次去往茅山,也让天下的笨蛋们看看。”
沈凤歌摇摇头,难得的笑笑。他笑时极其好看,只是很少笑而已。离开了房间,沈天仙的话,终究是没有听进去的。
沈凤歌有沈凤歌的烦恼,当他走出房间后,看着迎面而来的阳光,心底轻轻叹了一声:“无情之道,究竟如何是无情之道……”
沈凤歌在山庄住了几日,每日陪沈天仙聊天吃饭,身为人子,他足以称得上孝顺。无事时,便改善那叫小狗的机器人。他性格偏内向,无意在人前取乐,还是喜欢一个人待着,琢磨些自己的事情。
自然,苏羽和小蛮也住在山庄,以沈凤歌的意思,是不安排她们的。但整个沈家完全是把二人当沈凤歌的女友看待。大少爷的女友,那自然是无微不至的服务。沈凤歌看到这种情景,倒也不刻意制止。他便是这样的脾气,一般情况下,不会特意插手改变什么。
除了,心中那件事。
他要提自己的剑,去杀一个人。
终究,距离茅山论道的日子渐渐近了,沈凤歌要出发赶往茅山。沈天仙自然安排了一辆直升飞机,要将自己儿子兴师动众的送到茅山。这件事,被沈凤歌否了,他不适应高空,更乐意步行,若是远路便坐火车。
沈凤歌踏上了赶往茅山的旅程,而苏羽与小蛮自然跟着他,三人一起赶往茅山。
今日的茅山,已经是群雄汇聚,远远地从山下走过来一群人。
年纪都在二十岁左右,有男有女,为首的三人正是姜小涛,梁瑜,方磊。
这帮京城的纨绔子弟,大部分都还在读书,恰逢上放暑假,在听到姜小涛说到这件事后,一个个都跟着打了鸡血一般,兴师动众的赶往茅山。
一路游山玩水,这帮纨绔子弟,在今日到了茅山脚下。
“小涛,这次我们便跟着你混,好好凑这场热闹!”方磊兴奋的拍他肩膀。
姜小涛十六岁年纪,这个年纪最喜欢的就是被吹捧,什么天下群雄我第一之类的中二话语,是他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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