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沙之前,江玥与谁都是淡淡的。在宿舍里,她是很大方的人,又是那样能隐忍的性子,即使有不满也总是憋在心里,不会说出来。宿舍里毛晓晨和李馨为谁扔垃圾大骂对方是神经病,结果吵完后两人反而成了死党;江玥与谁都友好,但与谁也没有深交。
她是从来不怕孤单的,也不怕被孤立。只是人群中的热闹欢笑,会让她意识到自己是何等寂寞。这是她最难承受的。现在陆沙成了她的朋友,江玥有点放肆地汲取着他慷慨给予的暖意,吃饭有人陪,散步有人相随,打羽毛球都有了对手。甚至与室友的不愉快,她也会说给他听,从前她是自己一人慢慢地消化,现在可以一股脑倾泻出来,不知多轻松。
细算起来他们认识前后不过一个月,可在江玥的感觉里陆沙已俨然是一名老友。正在江玥以为男女之间真的有纯粹友谊,她和陆沙就是一例的时候,陆沙用行动纠正了她的认知。
那天是周五,晚上九点多,江玥还在办公室里写邮件,答复一个新西兰的学者对会议往返旅费支付的询问。陆沙推开门,裹着风跑进来,手里抱了满满一捧的东西。
江玥瞪眼说:“你干什么呢?”
陆沙放下墨汁,毛笔和一大张洒金红宣,向她解释道:“两个师兄交代的差事,他们要论文答辩,忘了去打印榜贴,临时抓我来给他们写。以前所里是常找我干这事儿的,现在都知道找打印店更方便。”
这间办公室是齐成英拨出来给他的研究生们的,专门让他们在这里自习用,大桌台,每人配一台电脑,条件好得让人眼红。因为是周末,整间办公室人都走光了,这会儿只剩陆沙和江玥。
江玥帮陆沙调好墨,陆沙铺开纸计算着字的布局。江玥站在一旁,看他用一手颜体正楷写下答辩人,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成员,看得她满心叹服。
“真看不出,你还会写毛笔字,还写得这样好!怎么练的?”
陆沙苦着脸说:“从小被我爷爷逼着练的,可苦了,那会儿我多小啊,每天不写完五张大字三张小字,不许睡觉,第二天一早起来,还要写。”
江玥对此倒是羡慕得很。“像你这样练的童子功才好。我也喜欢写呢,就是写不好,手腕都动不灵活。”
陆沙挑眉笑道:“来来来,写给我看看,本大师免费指点你。”
江玥也不扭捏,坐下接过陆沙为她舔好的笔,写了一句“江边何人初见月”。
“不差呀,小妞,”陆沙歪头看看,“就是勾这一笔,你写得都不自然,太厚了,要这样。”他写给她看。江玥看完,执笔再试。“边”字写到横折勾时,陆沙握住了她的手,带着她横,提笔折过,竖下,驻笔,再出锋。
她的手和他想象的一样的冰凉。陆沙想起一句话——垂手明如玉。
办公室里开着暖气,江玥的大衣脱了放在一旁,只穿一件黑色毛衣,从里面翻出深酒红的衬衣领子。陆沙就站在她身后,一垂眼就看见她的颈,白皙细巧,因为低着头,连带颈项下面的一点肌肤,也从衬衣领弯处露出来,半隐半现,无端勾起人的窥探欲。
陆沙缓缓俯身下去,脸靠近,终于嘴唇贴到她后颈上。他小心地亲吮,那里就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绛色印记。
陆沙直起身,放开江玥的手。他咳嗽一声,脸颊因为刚才的唐突举动,因为接下来要说的话而微微泛红。
“江玥,你知道吗?”他停顿一下,还是说了出来:“我很喜欢你。”
江玥一直背对着他。他嘴唇碰到她的那一霎,她心头像被金属刮擦了一下,惊诧过后是尖锐的疼痛。她想起那个人,他是特别地喜欢捏她的脖子。
对陆沙的话,江玥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回应。最终还是怎么想就怎么说了。“你喜欢我,我当然是高兴的。我也挺喜欢你的,但不是那种喜欢。”
答案在陆沙心里转了一圈后,他释然地笑笑,“没关系,我喜欢我的就好。”
陆沙是河北邯郸人,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到了江玥面前,就不由自主地轻柔起来,他想也许男人遇上他真正喜欢的女人都是会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