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卖身契前,一应的吃穿用度就没少过。就连身体里的暗病,也都舍得花钱给她们调理。这签下卖身契后,孩子有人带,有书读。大人们呢?每个月都有工钱,有年节礼。
主子不常在沧州城,上头的管事儿很有可能就是自己村子里的人。她们可以尽心尽力不做错事儿,即便稍有不慎做错了什么,只要不是大错,也不会受皮肉之苦。
如此好的主子,可谓是千年一遇。
即便签卖身契时没有得到卖身的钱,那也值了!
众人心里头都有数,所以在签卖身契时,没有一点儿的犹豫。甚至,还有些为方才离开的那几个人感到遗憾。
多好的机会啊?多好的主子啊?她们竟不知道珍惜!
眼下一走,就再没可能回来了。等她们手中的那些银子花完,可要怎么办哟?
……
卖身契一式三份。
按道理来说,这三份卖身契,得分别放在三个不同的地方。
一份,由许六月拿着。一份,给中间的保人。最后一份,则要在官府那头备案。
一旦卖身契签下,就再也没有回头路。除非,卖身的人能交来赎金,这才可以将卖身契撕毁或烧掉,重获自由身。
当然了。
即便赎金交上来了,也得主人家同意才行。主人家若是不放行,卖身的人也没有办法。
而许六月这头呢?由于没有给卖身的钱,所以这赎金的标准,就按照这些日以来她们的开销来算。
吃的加上住的,再加上穿的,以及买药治病的钱,许六月一共就算她们每人三十两。
也就是说,日后若是有人想赎身的话,只需要准备三十两银子就够了。拿出三十两银子,再经过许六月的同意,就能离开。
三十两,乍一听还挺多的。
可一旦她们开始拿到工钱和年节礼后,这三十两银子就不算什么难事儿了。毕竟,她们每一个人都是能拿到提成的啊。若是去绣坊那头干活儿的话,一旦到了冬天,一两个月就能把赎金挣回来了。
当然了。
许六月把赎金的标准定得这么低,也是有自信的。
她自信谢七七等人不会在挣够银钱后,便选择离开。
要知道,这世上除了她许六月这里,恐怕也再难找到如此高工钱的营生了。即便是以后存够了银钱想自己做买卖,这是不是个经商的料?所挣到的银钱有没有工钱多?还未可知呢。
更何况,她在众人的心里,还是有恩的。只要是个心怀感恩的人,都不会轻易离开许六月。
不过话说回来,若对方以后有了银子,一定要离开,那许六月也没话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只当是挑挑拣拣,留下更好的人吧。
……
由于卖身契的事儿,暂时不走官府的明道。所以三份卖身契,许六月的手里拿了两份。剩下的一份,则交到了客栈掌柜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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