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的话,他不是会去偷别人吗?”她忍不住反驳,“如果他偷的是别人的救命钱,兄台岂不是间接害人了?”
“抓了他,也未必没有其他偷儿去伤害良民。”古风男仍旧云淡风轻,“我只是不想逼人太甚,三千大道,各有各的造化罢了。”
石中玉没回话,她实在不想浪费时间在这些道德问题的辩论上,毕竟这种事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因为各人站的角度不一样,利益不一样,得到的结论也不一样,争论没有意义。
她只是侧过头,仔细打量起古风男来。
大燕风气开放,太府都气势恢弘、有容纳百川之势,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唐,所以来往太府都的人行行色色,穿着打扮很个性化,如果是现代的话,可以说是街拍宝地。说白了,太府都就是这个异时空的国际化大都市,什么人、什么事都有,百姓的容忍度很高。
眼前这一位,穿着打扮很有魏晋之风,名人雅士的做派。照理,古代男人不束发,不戴冠就出门是很无礼的表现,但在太府都就没这个禁忌。有的玩酷耍帅的年轻人会散发,连慕容恪那家伙冒充妖道时,也是散着发的,平时也偶尔会不梳起来。
有一次,他甚至就随意拢着发上朝去了。不过那是他又在挑战当今圣上的底限,而事实证明,皇上的容忍度也相当高。虽然当朝大臣好几位当朝痛斥裕王殿下之放浪形骸,皇上就有本事装着没听到、没看到,还打着太极把事情硬生生忽略掉。
此时的古风男也散着发,精致的五官,白皙得近乎透明的肤色,搭配着随着微风轻拂的墨黑发丝,有一种撩人的美丽,引得过往女性行人,无不侧目。令石中玉得意的是,她虽然只穿着普通的文士服,不起眼儿的山茶灰颜色,但如玉美少年的风姿也不可忽视,年纪低于十三岁的少女,偷看的其实是她。
不过,她对古风男倒没怎么着迷。毕竟,天天对着慕容恪的妖孽脸和健美身材,有几回还见过完全无包装版的,她已经有了超强的免疫力。有一种名为慕容恪的烈酒垫底儿,她怎么还能再醉倒在别人的石榴裤下呢?
但不得不说,古风男和她的哥哥,现在叫阿忘的马夫都是一品美男。裕王府里那个,是超品。没办法,妖孽不可能降生太多的。
“总之谢谢兄台啦。”石中玉拱了拱手,看天色将晚,又道,“不知有没有那个荣幸,请兄台吃顿饭,表达一下谢意呢。”
最近她身为裕王殿下的泡妞大使,经常早出晚归,慕容恪几乎不闻不问,她也乐得自由行动。而人家帮她追回来三十两银子,于情于理,也得意思一下才对。
再说了,吃个饭顶多用个半两银子,找个普通的饭馆可能还用不到,如果要掏谢仪,那一两银子都不好意思出手,何况半两。算起来,还是吃饭合算,毕竟她也有吃,十分省钱。
她本以为古风男会推辞,一般人不都会这样吗?她甚至想好了下面的劝说词,哪想到古风男点了点头道,“相请不如偶遇,如此也好。”在看到石中玉略愣了下的神情后,又浅笑道,“小兄弟一定纳闷我为什么不客气一下?”
“没有啦。”石中玉摇手,有点尴尬的否认。
古风男毫不介意地道,“我无意中帮了小兄弟一把,本不曾图报,不过看小兄弟是个知礼的人,我若不接受谢意,只怕你心里会久久放不下此事,倒不如全了礼,以后江湖再见,两不相欠,彼此又坦然,岂不是好吗?”
石中玉笑笑,也不回话,只做了个“请”的手势,前方带路。
她觉得古风男行事独特,这种人一般都有点傲气,她也不必婆妈了。或者也可以说,古风男很懂人的心理,别人欠你,会感觉不爽,你欠别人,得加个更字,真不如两清了的好。再或者说,古风男是个格外体贴别人心意的人,在随后的相处时光里,她更感受到了这一点。
比如,他会似乎无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