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璃冷眼看着这个名叫朱砂的女人。
女人的左边脸颊上有着一块小儿拳头大的疤痕,不仅表面凹凸不平,而且颜色血红,看起来十分吓人。
这样的颜色,不像是自然形成的胎记,更像是中毒后,色素沉积在皮肤里,所以呈现出这种诡异的颜色。
平安看到这一幕,吓得往后躲了躲。
可是看到苏锦璃离女人那么近,她又咬牙走了回来,想要保护苏锦璃。
苏锦璃没有注意到她的小动作,她看着朱砂那双古井无波的眼睛,有些好奇地问:“你脸上这块疤是怎么回事?”
朱砂听到这话,向来古井无波的眼睛里,不禁有了不一样的东西。
她诧异地看着苏锦璃,见她竟是丝毫不怕,忍不住问道:“姑娘不觉得奴婢的脸很可怕吗?”
“不过是一块疤而已,又不是血肉模糊的样子,有什么可怕的?”
苏锦璃还真不觉得害怕。
收养她的老爷爷是个医生,经常有各种各样的病人找上门求他治病。
他每次都会让她在旁边围观,让她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丑陋伤痕。
每次她见到一种丑陋的伤痕,以为它已经是最丑的时候,就会发现新来的伤痕又丑出了新高度。
这么多年下来,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了。
朱砂脸上不过一块疤痕,又没有发脓溃烂甚至长蛆,能可怕到哪儿去?
朱砂打量着苏锦璃,见她是真的不怕,心中不禁暗暗松了口气。
来的路上,她一直担心苏锦璃嫌弃她样貌丑陋,不肯留下她。
主子让她留在这里替苏锦璃办事,如果苏锦璃不肯要她,回去后主子就算不责罚她,她也很难再得到重用。
苏锦璃是未来秦王妃,跟在她身边替她办事,反而比留在主子身边更能够得到重用。
苏锦璃看着朱砂的表情变化,再次问道:“现在可以说说,你脸上这块疤是怎么回事了吗?”
“奴婢曾是良家女子,后来遭逢变故,毁了容貌,幸得秦王殿下收留,才有了容身之处。”
朱砂说这话时,那双眼睛又恢复成了古井无波的模样,“殿下说姑娘这里缺人,命奴婢以后跟着姑娘,替姑娘打理生意上的琐事。”
“原来如此。”苏锦璃收回手,重新坐回椅子上,“想必你家王爷已经跟你说过,我打算用瓷器窑厂和造纸坊做些东西,你能帮我做什么?”
“奴婢识字,也能盘点项目,计算各项开支。”
朱砂顿了顿,继续说道,“奴婢不知道姑娘想做些什么东西,不过会将姑娘的要求转告给瓷器窑厂的厂主和造纸坊的坊主,监督他们尽快做出姑娘要的东西。”
苏锦璃一听,突然觉得朱砂确实很有用。
之前都是周磐替她做事,周磐能力不错,可终究是男子,不可能待在苏家。
每次她有事找周磐,还得让平安去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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