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丰镇。
慕容谦回到宅子的时候,觉得环境十分冷清。
其实,这是他幼年的时候,外祖父留下的宅子,因为他的名字,含着“谦谦君子”的意思,所以,这个宅子名为“君子居”。
当年从京都来到这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特意选择这个清净之地。
尽管皇帝只是在城门楼看着他,好像依依不舍,他知道有人一直跟着他,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所以,故意找了一个杂役大声地讨价还价,假装买下了这个宅子。
“如若不是主子急着迁往京都定居,这个宅子也不会卖得这么便宜,这位公子,你能够一次性付清银子,就住在这里吧。”
慕容谦咬咬牙,将包袱甩下来,里面是自己的全部赏银,买了宅子,下一顿连吃什么都成问题。
傻乎乎的慕容宁嘻嘻笑着,指着宅子院子里的枣树说:“哥哥,吃枣子。”
“好,既然宁儿喜欢,咱们就住在这里。”
杂役接过包袱,掂了掂,又打开看了一眼,就签字画押了。
走出大门,杂役回头看见慕容谦已经牵着妹妹走入室内,赶紧打开包袱,从里面拿出了两锭银子塞入自己的袖袋,笑着说:“这个宅子老过人呢,不然哪能卖得这么便宜?今儿个有银子买酒喝了,回去就和主子说贱卖了。”
为了赚取银子,慕容谦做了许多事情,帮邻居打扫院子、给镇上的书院盖屋顶,甚至是带着贵夫人买衣衫。
他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人详细记录着,所以,他每日做的事情越来越琐碎。
慕容宁从来都不好好吃饭,他特意将饭桌搬到了院子里,极其有耐心地将饭碗端到她的面前,柔声说道:“宁儿,饿了没有,吃饭吧。”
“好,闻着好香。”慕容宁笑着,伸出手就抓了一把,然后被烫得惊叫一声。
他眼疾手快地将妹妹的手抓起来,牵着她去水盆边冲洗,看着雪白的手被烫红了一大块,心疼得不得了。
敷上了膏药之后,他端起饭碗,拿起勺子喂给慕容宁吃。
等妹妹吃完,剩下的饭菜都冷了,他却一点都不在乎,一边吃着冷饭,一边看着她在一旁玩耍。
也是在这段时日里,他跟着路边的手工艺人学会了用草折蚱蜢,栩栩如生的。
埋伏在暗处的眼线,蹲守了一段时日,发现慕容谦每日的生活十分规律,不是在宅子附近做事赚银子,就是回来做饭洗衣,十足的杂役模样。
有一日,慕容谦帮忙搬运货物,有一个长得比较敦实的杂役故意挑衅,狠狠地推了他一把。
他猝不及防地摔倒,肩膀上的沙袋掉落在地上。
听着一声脆响,膝盖肯定是摔疼了的,可是,他仅仅只是回过头看了那个壮实的杂役一眼,就抱起沙袋继续做事了。
哪里还有半点威风凛凛的样子?可以说,一丁点斗志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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