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难受。
岳祖荫如坐针毡,他小心翼翼地看着李锦元,发现她岿然不动地看着书册,十分投入,根本没有离开的样子,不得已,他只得开始习字。
早知道今日会写名字一百遍,当初真不该叫这个名字的。
等岳祖荫写完,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辰。
他拖着沉重的双腿,跟在李锦元的身后去了饭堂。
刘氏一看见他,高兴得双目发光,欣喜地伸开双臂,说道:“我的乖乖,快坐到祖母身边来。”
看见岳祖荫坐到了刘氏的右手边,李锦元也在刘氏的左手边坐下。
岳祖荫拿起筷子,夹住一块鸡肉,刚夹起来,筷子一抖,鸡肉就落回菜碗里,又夹了一次,仍旧落回去了。
他赶紧以自己的左手托住右手的手腕,这才成功地将鸡肉夹入自己的碗里。
刘氏看着这个情形,惊呆了,着急地问道:“祖荫,你的右手怎么了?”
岳祖荫胆怯地瞧了对面的李锦元一眼,低声对刘氏说:“无碍的,祖母,孙儿就是习字许久,手有点酸痛,想必过一会儿就会好了。”
到底写了多久,竟然连夹菜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氏伸出手,拉过岳祖荫的手掌一看,竟然发现掌心破皮了,一时间心疼不已,转过头愤愤地瞪了李锦元一眼,到底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才会那么狠心。
看来,她这个当祖母的,还是得敲打一番,否认,只怕明日李锦元会变本加厉。
岳祖荫暗暗笑起来,并不解释掌心的情况。
“这才多大的孩儿啊,需要那么奋笔疾书吗?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得让他掌握诀窍,横竖撇捺熟悉了,再开始习字嘛。”
“是,儿媳妇知晓了。只不过,常言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儿媳妇只是想着,还是要趁着青春年少,珍惜时光,勤奋学习,日后才能挑得起重担。”
“偌大的侯府,需要他一个人挑什么重担?祖荫聪明伶俐,三岁就能识字,他只要努力一点就甩其他同龄人一条街了。也不是不用学,就是不需要那么过度罢了。”
“三岁就能识字啊?”李锦元抓住重点,轻轻地点了点头。
刘氏一噎,随即补充道:“之所以老爷带着他回来,一来,就是因为他和天赐**分相似,让人触景生情;二来,老爷也打听过他的过往。否则的话,偌大的侯府,难道什么猫猫狗狗都可以往家里带,往亲人认啊?”
原来,刘氏还在计较她不该认星儿和月儿的。不过,刘氏再怎么不喜欢收养的孙女,也不该指桑骂槐地说什么猫猫狗狗。
星儿和月儿是李锦元的命根子。
所以,李锦元微微一笑,反驳道:“就是,相公聪敏好学,原来在书院的时候,就深得几位夫子的赞许。如若他有福分,孩儿都应该五岁了。有些人,外表上再怎么相似雷同,毕竟也不是一个模子出来的,更可能因为出自于不同的娘亲,在性情上、能力上、才干上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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