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美国刑法对未遂犯的认定,是被告人必须向目标犯罪实施到一定的程度行为方可,对未遂犯不能处罚单纯的犯罪意图。
即一个人有犯罪意图,却还没实施犯罪,那么法律不能惩罚这个未遂犯。
当然,美国刑法对犯罪行为实施到什么程度才符合未遂犯的构成要件,在判例上还没达成一致,其中责罚未遂犯的依据是犯罪行为的实行,但认定未遂犯行为要件的标准法系学说派系林立,争论不休,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
唯一有共同认知的,乃实行着手之行为是可罚的起点,是罪和非罪的区分原则与标准,纯粹的预备行为是着手之前的行为并非犯罪。
根据巴德曼警长多年来的经验判定,这次事情中,倘若凯文·丘奇已经把白糖倒入了池衡皮卡车的油箱内,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已经展开实行着手之行为的客观事实,那凯文·丘奇就遭殃了,有了判罚他的依据。
然而凯文·丘奇既然还没把白糖倒入油箱内,只是放在他的衣服口袋中,就不能以此判定他是打算谋害池衡,万一他仅是想带回家呢?
至于凯文·丘奇对池衡的口头威胁,就算有录音笔录下来,在没有实施对池衡的犯罪之前,也最多是警告他罢了,并不能判定他有罪。
另外三个孩子的口供,在没有录音证据前,也做不了数,最多可以稍微佐证,仍旧判罚不了凯文·丘奇。
池衡听呆了,所以说,这次他设下的钓鱼陷阱看似成功了,可依然算是失败了,是他吃了没有法律常识的亏,若当时他任由凯文·丘奇进一步行动的话……那就得拿他的皮卡车报废为代价了,想想也不心甘。
“以上的前提是正常情况,”巴德曼警长幽默地开玩笑,“如若你很有钱,请得起纽约的大律师,也许浪费个半年一年,还是能把他定罪的,判个两三年。”
池衡无语。
“另外,”巴德曼警长忠告池衡,“除了以上原因很难给他定罪外,你别忘了,他才死了儿子,就凭这个,陪审团也会出于同情放过他。”
池衡恍悟,对,差点忘记了这个,美国的法律判定,来自陪审团的影响因素绝不能忽视。
“我会警告他,”巴德曼警长叹息,“让他离你远点。”
这是默认池衡不会指控凯文·丘奇了,而实际上,就算池衡指控对方,在没有明确进一步证据前,巴德曼警长也最多羁押对方24小时。
“除此之外,我会让奥康纳负责监控他。”
这是巴德曼警长能做出最大的帮助了,池衡理解他的苦心,点点头,又问:“警长,假如凯文·丘奇私自入侵我的房屋,我可以击毙他吗?”
“出于自卫原则,当然可以,前提那是你的房屋。”
巴德曼警长意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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