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阳蹙眉说道:“有些事说说容易,做起来难。用力量把蜈蚣催爆,不是不可以,可是这样做的话,格格巫还可能有能力驱使那些碎片发动攻击。对晚辈来说,届时就得多点防御,难度更大。”
霸天微微颔首:“嗯,倒是这么个理。既然如此,那就只剩下一个选择——一口把那该死的劣等生物吞了。我倒想看看那该死的家伙究竟长了多少只手脚呢。”
“可是,”燕阳略显犹豫,“既然吞进来了,那该死的蜈蚣身上依然带着毒,如何化解还是个事。”
“这你就甭操心啦!”霸天有些不耐烦,显然以为燕阳这话问得多余,“把那该死的劣等生物吞进来,我和那些被你收进来的小家伙们自会通过反复试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为你今后对付这样的毒虫提供经验。纵使找不到办法,咱们还有最后的手段,就是把那个喜欢玩虫的格格巫吞食进来,如此一了百了,你看如何?”
燕阳稍作思忖,点头同意:“嗯,这样也好。不过,晚辈正在跟格格巫较着劲,腾不出手来吞吃蜈蚣,只好劳烦你老人家了。”
“那是当然,”霸天挥动龙爪拍打着胸脯,“关键时刻,还得我老龙出马!”
燕阳冲他翻翻白眼,心想,这个家伙真是一点都不谦虚,动不动就骄傲自满。不过,眼下它说的也是事实,还是不跟它计较了吧。
计议一阵,燕阳重新凝神聚力,跟格格巫进行对抗。至于霸天所说的一口把格格巫吞掉这件事,他不是没有考虑,结论是他不能轻易那么做。一则他要拿格格巫练手,积累跟巫蛊大佬对战的经验。二则他最终要大巫门为己所用,留着格格巫作为傀儡益处甚大,如果格格巫身死,那么大巫门就会群龙无首、乱成一锅粥。
因此,最恰当的选择是将格格巫收为魂奴而保留其肉身。
当然,这比一口把格格巫吞吃掉难度更大,但是燕阳完全不惧这样的挑战。
再僵持一会儿,燕阳感到四肢麻痹的状态有所加重,于是向霸天发出指令。
霸天早已做好准备,当即伸出龙头,一口将那全身焕发着紫红色毒光的蜈蚣吞噬了,而后迅即消失在格格巫的眼中。
这电光石火般的疾速举动,纵使燕阳都没怎么看清楚,格格巫自然更没看清楚了。格格巫只觉得眼前恍惚闪现出一个龙头,紧接着自己所驱使的那只蜈蚣便无影无踪了。一时之间,他以为自己出现了错觉,于是瞪大眼睛仔细瞧着眼前的情形,直至确认那蜈蚣的确不存在了,方才相信那不是错觉,而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由于事情发生得突兀而迅捷,他没看清楚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因而无法判断到底出现了什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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