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张小花平时风风火炎,大大咧咧。
她的智商可不低。
唐小宝这么多女人中,谁的位置重,谁的位置轻,她心里可是有谱的。
地球是唐小宝的故乡,虽然他现在已经成了仙,但他骨子里,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仙人,或者说,他比较看重在地球上的生活。
在那里,沈梦瑶是唐小宝最得力的助手,只论重要性,她比罗娅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神龙集团这么一个超级商业帝国,全都是她一个人在打理。
可想而知,唐小宝有多么倚重她。
张小花为什么那么嚣张?
因为她知道,她是唐小宝一直没有吃到嘴里的那一位,唐小宝会一直牵就于她。
可真要到了必须取舍的时候,她绝对不是不可取代的。
男人嘛,嘴上说一视同仁,心里还是有一杆秤的。
张小花不说话,兰奴也就没好意思出战。
估计在场这么多人,也就她可以和那肉角老人战斗,其余的,哪怕是哮天犬,估计也没有把握。
她现在功力大进,正想要战斗一番,多好的机会啊,可现在不行,沈梦瑶发话了呢。
沈梦瑶越众而出:“你们是什么人,你要找你徒弟,为什么要来这里?”
肉角男人冷哼一声:“我徒弟乃是一代神君,他最后出现的气息,就在此处,而且我回去看了,他所在的那个世界,已经不复存在,而且他生前用过一门禁忌之术,按理说,这个小小的大陆,没有人能是他的对手,他足以横推,但奇怪的是,他的气息直接消失了,大半是凶多吉少,所以,我才找到这里,识相的,就把人交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你们,统统要死,他可是我最心爱的徒儿,将来必成一代神帝,要是在这里陨落,你们都要为他陪葬!这个大陆所有的人,都要死!”
看吧,这就是强者。
洪荒大陆,足有数百亿人口,可在他的嘴里,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随手就能全部碾杀。
这就是超级大能。
根本一点也不尊重生命。
沈梦瑶多聪
明的人啊,一听说确定了几个信息。
第一,这肉角老头很厉害,他根本不知道神君的下落。
第二,他可能至今也不怀疑徒弟已经死了。
第三,……
第四……
确定了这么几点,沈梦瑶心里有数了,十分真诚的道:“前辈,我想你可能来错了地方,你也看到了,我才是赤仙境,境界如此之低,若你徒儿真来了这里,我们哪里能杀得了他啊,这其中,肯定有误会的。”
“看在你这个女娃娃倒是懂事,长得也这么好看的份上,我可以不杀你们,但我看这座城还不错,那就暂时当成我的行营好了,从今天起,我们就住在这城里了,你大可传信于你们的界主,让他赶紧跪到我面前认错,还要把我徒儿交出来,我要好好调查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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