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吵架则是吵到哪里就是哪里。
有时候可能离题十万八千里。
“被告方,请继续发言。”
在喝止了原翠莲后,周全民继续看向了秦牧。
态度公正。
没有掺杂丝毫感**彩。
作为审判长。
他在法庭上,便是司法公正的化身。
不允许有任何感情偏向。
秦牧点了点头,继续开口:“现在说第五点!”
“派出所和我们同步过部分信息,你的儿子夏圆,在执行此次犯罪之前,曾经就有过偷盗、斗殴被拘留的相关案底。”
“你却在诉讼词上说,夏圆本性纯善,简直是颠倒黑白!”
这个消息。
是沈岛那边查询之后,告知他的。
因为他是事件的涉案人员,因此有权得知这些真相。
他们追逐的夏圆……
以前就曾经多次因为偷盗、斗殴,而遭遇过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虽然时间不长,但在档案里……
却是清清楚楚记载着多次犯罪记录!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
抢劫罪,一般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过案底的从重处罚。
夏圆这次的抢劫行为……
大概率要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第六点,关于赔偿问题。”
最后。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将己方的观点说了出来:“此次案件,我们四人集体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绝不进行任何赔偿!”
原翠莲除了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要求他们进行民事赔偿158万。
原本。
根据相关部门的认定,除白雪兰之外,他们每个人都要承担5%的民事责任。
换算成赔偿,大约是每人一万出头。
这也是原翠莲为什么恼羞成怒的原因。
而现在……
秦牧当庭宣称,他们这边,一分钱也不赔!
他提出的六个观点,每一个都是和原翠莲针锋相对的。
合议庭很快就双方的陈述情况,总结出了本案的焦点。
周全民沉声开口,归纳道:“经过原告、被告双方的陈述,现在本院总结一下本案四个焦点。”
“第一,原告方认为夏圆并非是抢劫犯,而被告方认为原告执行了抢劫行为,犯抢劫罪。”
“第二,原告方认为夏圆的死亡,和被告方四人有着因果关系,而被告方否认存在因果关系。”
“第三,原告认为对方行为有偏激失当之处,应承担刑事责任,而被告方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不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四,原告方认为,被告方需承担民事责任,进行赔偿,而被告方认为该事件不该承担民事责任。”
案件的四个焦点,很快便被整理了出来。
“当事双方,对以上四个焦点,可还有要补充之处?”
随后。
周全民例行询问了一遍。
在确定了没有新的矛盾冲突观点补充后,沉声开口:“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话音刚落。
原告席。
原翠莲的辩护律师站了出来,提交出了一系列的奖状、证书。
这些证书略微泛黄。
一看就有些年头。
“法官大人,各位审判员,这些是夏圆在读书时期得到的各种奖状、证书,从小学开始,他便一直品学兼优……”
在辩护律师的阐述中,夏圆抢劫的行为和平时有着很大的差别。
这个案件……
并不能简单的以抢劫罪处理。
并且。
还表示除了白雪兰的证词之外,并未有实际监控拍摄到夏圆抢劫的一幕。
证据链上,存在着漏洞。
因此不能简单的将夏圆判定为抢劫犯。
他们辩护的方向,也很明确,将抢劫犯的身份移除。
如此。
后续的官司就很好打了。
被告席上。
白雪兰听到对方颠倒黑白的辩护后,顿时气得说不出话来。
她当时被抢的地方……
的确没有任何监控,无法证实对方有抢劫她金项链的行为。
当时除了她,也没有其他人看到了她被抢的经过。
没有监控,也没有人证。
她没想到……
才刚开始,对方就抓住了这一点,发起了进攻。
“不要急。”
张玮安慰了她一句,立即站了出来。
列举出了事先准备好的证据。
“这里是事发之后,被抢金项链上的相关鉴定证书,以及我方当事人白雪兰脖子上勒痕的鉴定证书。”
“从鉴定证书里,可以得知,金项链存在我方当事人白雪兰以及夏圆的指纹。”
“当时金项链被强行拉断,脖子上产生的勒痕……”
张玮有条不紊,陈述着案件经过。
力求将对方抢劫罪坐实。
在没有监控和人证的情况下,定罪的确很难。
但不代表没办法。
法定上,是允许推定的。
比如说,金项链,为什么会被蛮力扯断?为什么会出现在夏圆手中?为什么上面会有夏圆的指纹等等……
这些推定证据只要充足,加上相关被害人的证词……
同样可以确定罪证!
很多人觉得,没有监控和人证就无法定罪的观点,其实是错误的。
只要存在无可辩驳的物证,即便打死不承认……
一样可以定罪!
当然。
完善的证据链,一般是包含了人证、物证、犯罪者口供、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这些。
而这两份鉴定证书,还是秦牧在事情发生后……
提醒白雪兰去做的。
不然的话,面对对方辩护律师的这一招,他还真没有什么好的应对办法。
没有铁打的证据……
仅仅这个事件的认定,就要扯很久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