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锐翻身跨上马背,猛男便立刻抖动了一下硕大的马头,同时打了个响鼻,再次从鼻孔里喷出两股白雾。
大王也跟着昂起头,发出嘹亮的长嗥。
猛男便下意识的向着旁边侧移了几步。
不管怎么样,野马终究是食草性动物,而野狼却是食肉性动物,猛男固然是野马中的王者,但是大王也是野狼中的王者,所以血脉中的畏惧是与生俱来的,既便两头野兽已经相处超过两个多月了,猛男还是有些不太适应。
不过跟刚开始相比,情况已经好多了。
徐锐俯下身,轻轻摩挲着猛男的鬃毛,通过这样的方式,将保持安静的命令传递给了猛男,在战场之上,冲锋、激烈的厮杀只占据很小的部分时间,更多的时间其实是在枯燥而又无聊的等待之中度过的。
所以,让战马长时间保持安静很重要。
猛男的确非常聪明,立刻就安静下来。
看到猛男安静下来,大王便也迅速安静下来,一对冰冷的狼眸却一瞬不瞬的盯住了跨骑在马背上的徐锐,似乎在等待徐锐下达冲锋指令。
猛男很聪明,但是大王的智商明显更胜一筹。
徐锐很怀疑,大王的智商已经直逼七八岁的人类小孩了。
徐锐以双手轻轻的摩挲着猛男的鬃毛,持续了差不多有一刻钟左右,这期间猛男始终静静贮立在雪地上,身体纹丝不动,也没发出声响,相比之下,旁边地瓜的战马就差多了,期间不停的发出各种声响,马尾也不停的扫来扫去。
五分钟过后,徐锐嘴角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然后,徐锐以双腿轻挟马腹,低声道:“走!”
猛男原本就很聪明,经过将近半个月的训练,对徐锐的各种指令早就已经十分熟悉,当下便迈开修长的四条腿,得得得的往前走,姿态优可谓雅到了极致,看着徐锐骑着猛男往前行进,地瓜小脸上便立刻流露出无比的羡慕之色。
再低头看看自己胯下的战马,地瓜更是沮丧,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因为无论是体型大小、毛色还是行走的仪态,猛男几乎都秒杀一切的战马,不要说整个察哈尔独立团了,就整个绥远省,甚至整个中国,地瓜都严重怀疑,能不能有一匹战马能够比猛男长得更神骏,走得更优雅。
尼玛的野马王,不服不行啊。
走了差不多有几百米,徐锐轻轻的一抖马缰,然后低喝了一声。
猛男便立刻昂起马头,甩开四条修长的马腿,得得得往前小跑,一霎那间,一人一马便以一个恒定的节奏,开始了小跑,跟在后面的地瓜则更是看得口水都流了下来,因为徐锐是按着马术比赛之中盛装舞步的节奏来训练猛男的。
虽然徐锐练的只是盛装舞步中最简单的步伐,基本上都是直行,而且步伐节奏的变化也要比真正的比赛简单得多,但是,看上去却仍旧是无比的赏心悦目,这已经不是地瓜第一次看到猛男的盛装舞步了,却仍旧看得是口水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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