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越堕落,越快活啊。那天一天晚上八点,何明等到肚子呱呱叫,才离开电脑去食堂吃饭。点来的饭菜都冷了,他面无表情地吃着,这个时候,有一个女生坐到他面前,手里拿着一只筷子,来吃何明的饭菜,抢走了他两只鸡腿中剩下的一只。
何明当时很平静,只是看着她。那个女生不高不矮,身材苗条,头发好像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发黄。气质给人很俏皮很自信,她穿的衣服看起来很旧了,也挺老土,但是非常干净,并没有因此自卑什么的,尤其她的眼神很清澈,很有活力。
何明一下子对她有了好感。
那个女生吃完鸡腿,对何明微笑,道:“我的名字叫做刘小怜。刘邦的刘,冯小怜的小怜。我知道你选修历史,应该很了解冯小怜吧。那么,请记住我这个名字,因为几年以后,她会出现在你家的户口本上。”
何明当初道:“哦,身份是我的女儿,对吧。乖女,爹爹来疼你。”
刘小怜扑哧一笑,说道:“我一直没有谈恋爱,因为我没有遇到你。现在,何明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何明漫不经心地道:“你知道我的名字?看来不是傻瓜,调查我过吧。不过呢,春天还没有到,不要急嘛。”
于是他们就这样认识了。何明刚开始,不清楚刘小怜为何这样?但是刘小怜说你知道吗,你身上有一种超然的气质,所以她对他一见钟情。
何明当初说,我平生最恨一句话,你知道吗?我超然还上什么学,早出家了。
刘小怜吐着舌头道歉,像他的女朋友一样对他撒娇,说着只是气质只是气质!然后又说,我们交往吧。
何明一直没有谈过恋爱,当然了,他很有女人缘,但是恐龙的垂青,他消受不起。
于是一直孤家寡人着。刘小怜对他表白,何明还是挺爽的,认为自己的春天终于到了。
但是后来,何明很快发现,刘小怜虽然是系花,公开追她的人可以组成一个班,但是她家非常穷,兄弟姐妹八个人,她排行老六,上面三个哥哥二个姐姐,下面又是两个妹妹,这是本朝鼓励生育,开国者相信人口就是力量的基本国策造成的,堕胎非法。
这样也就罢了,何明能接受刘小怜的家庭,都是穷人,还能过日子。
但是何明然后发现,刘小怜简直不是人类,她打工十点回来,然后睡觉,五点起床,很少娱乐,不用化妆品,整天打工挣钱,要不学习,或者去图书馆。学习是系内第一,年年拿奖学金,是一群堕落的大学生中真正的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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