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则收敛心神,认真道:“人这一辈子就结一次婚,我是这样想的,要给晓芳一个盛大的婚礼。当然,婚礼形式怎么样后面慢慢谈。按照我们那边的习俗,先订婚。你们要是同意让晓芳嫁给我,我就回家,跟我家人商量。”
相比那些天花乱坠的说辞,商量一些实实在在的计划,更有用。
杨胜利微微点头,“你这个态度还差不多!”
吴则看杨胜利的态度显然是不反对这门婚事,再看程珍琴的表情,看得出来她内心肯定是还在纠结。
“我先说一下我们那边的习俗,订婚形式肯定是比较简单。我记得我哥订婚的时候,是送了半扇猪肉,还有一些鸡鸭,主要是请女方家人吃顿饭。”
杨胜利微微点头,也没别的要求。
他知道目前的情况,已经容不得他有别的选择,只能接受吴则这位准女婿。
形式隆重不隆重,在他看来真没有纠结的必要。
他以前娶媳妇的时候,拎了两根带皮带肉的排骨上门就把漂亮媳妇儿带回家了。
在他们那个年代,结婚就是两个人搭伙过日子,没太多讲究。
当然,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年轻人结婚不同人家有不同的形式。
最近有些人还流行车队接亲。
听说有个同事的女儿结婚还去外国什么岛旅游度蜜月。
在他看来没太大的必要。
结婚以后,两個人平平淡淡过日子,和和美美,那就行了。
什么形式,别人怎么看,都不重要。
“你觉得应该怎么办?”他扭头看向了妻子。
程珍琴哪有什么看法。
今天召集这么多姐妹亲戚,本来是同仇敌忾讨伐吴则,结果说着说着,变成了商量婚事。
她也没想过女儿那么快结婚!
“办,肯定是要办得风光一些。我就一个女儿,我……”
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过她这一开口,屋里其他亲戚立即就心领神会了。
他们家人都接受吴则和杨晓芳的好事了,大家自然是送上祝贺。
这可是喜事一桩!
一套一百平的房子,也才十多万,顶天也就二十万。
还真不难实现。
但是,他现在觉得两三居室的小房子不够了。
他想要更多,最好买套别墅,多几间卧室。
因为他想要至少两个孩子,甚至三个孩子,热热闹闹的。
别墅前面最好有一大片空地,能够种上绿油油的草,孩子们有足够的空间奔跑、嬉戏,偶尔还能烧烤、露营。
“我会买房的!”他思考了很久,然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与其说是心里话,不如说是目标。
屋里的七大姑八大姨一看,这是好事将近啊!
大家七嘴八舌地热络聊了起来,笑声此起彼伏。
程珍琴郁结的郁闷情绪逐渐消散,心情稍霁,小声的跟杨胜利打探吴则的底细,聊着聊着,看向吴则的眼光,突然就多了一份爱护。
要是吴则真有些本事,将来能够做生意赚钱,女儿嫁给他,倒也能过上富足日子。
人比较多,家里实在比较窄小,吴则便提议大家一起外出就餐,得到允诺,便打电话定了个大包间,盛情款待这些远道而来的亲戚朋友。
吴则很是健谈,跟杨晓芳的这些七大姑八大姨很聊得来,经过一餐饭,便深得人心。
如此一来,算是为婚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吴则没有就此沾沾自喜,反而斗志越发旺盛,因为心中有了一个更加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赚钱,买个大房子!
哪怕隔天一早起来知道是周日,也给乔康打去了电话。
打过去就被挂掉,接连打了六七个电话,乔康大概是不耐烦,接了电话,跟吴则相约在办公室见面。
他跟三个老友相约打麻将,愣是被吴则电话吵得丢下了老友,回到了办公室加班。
走到二楼,就见到走廊尽头办公室门口吴则已经候在哪里朝他露出灿烂的笑容。
他摸出钥匙一边开门一边没好气道:“你刚才说有个能够让我尖叫的好事要跟我面谈,一会儿你说的好事不能让我满意,我得踢你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