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在美国打球,实力是一部分,性格也是一部分,一个刚进联盟就光芒四射的球员和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表现抢眼的球员在球星级别上就有了差距,依靠实力慢慢征服,这在美国,在NBA是不可取的,也就是说,就算你有秦琼的武力值,性格上同时还必须得有程咬金的三板斧,否则的话是很难吃得很开的。
大姚就是这样,如果他像丹皮尔一样号当仁不让的号称自己是西部第一中锋,虽然可笑,但或许他取得的成就和任何应该比现在要大才是,恰恰是那种有什么样的能力就能够获得什么样的认可,不需要自己去卖力表现的性格影响了他的前途。
不过萧寒并不是引大姚为戒,事实上他本来也是这样的人,喜欢闷声发大财,谦谦君子,德艺双馨,可是某些不可逃避的宿命的遭遇改变了他,虽然他依旧不喜表现,可是逆鳞却敏感了很多,一触即发,原因虽然不同,但却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萧寒也知道自己的改变,他没有强行要变回原来的自己,而是想出了另外的“怀柔”手段。
该爆发就爆发,如果不想短命,就不要刻意压制自己的情绪,等到发泄过了,就要第一时间抓住怀柔的时机,其实也就是先暴揍再招安,看过历史小说的都知道,岳爷爷之于杨再兴,诸葛卧龙之于孟获,使得都是这一招,可谓屡试不爽。
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就算是野史,也是有可取之处的。可怜美国数百年历史,倒是没有如此博大精深的底蕴可供挖掘,借鉴和学习,故而一心想要教训萧寒的约翰逊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了眼前少年要招抚的对象。
七擒孟获第一步就是得打,狠狠的打,打到对方知道痛了,而且永世难忘才行。约翰逊不会知道萧寒看着自己的如刀的眼神中居然蕴含着这么多的东西,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成了落入网中的猎物,能否脱困,就得全凭他的实力了。
“你们要干什么?”史密斯终于意识到了气氛的异常,面前这两个家伙显然是没能好好相处,一看他们那两只斗鸡的样子就知道了。
史密斯不免就有些担心,虽然他也想近距离的亲眼目睹一下萧寒的实力究竟如何,是不是值得他继续向往,可是他也知道不能让眼前这两个人“打”起来,这不利于球队的团结。
如果这一战不可避免,而他又必须支持一个的话,史密斯是站在萧寒这一面的,一来他和约翰逊本身并不是很对付,毕竟双方性格差距太大,虽然史密斯勉强也能算是内秀,可是他毕竟倾向于外露,而约翰逊却是坚定的内敛,他们两人,从根本上说就不可能有太深的交流,交情自然也浅,更谈不上是朋友了,二来有了这种分歧打底,约翰逊这种明显是欺负新人的行为史密斯就更看不上了,你一个混迹于联盟六、七年之久的老油条,而且还混成了一队老大,却不顾身份的以大欺小,对象还是球队新进的小老弟,实在是很难被原谅。
史密斯不是那种同情心泛滥的烂好人,可是他从一开始就对萧寒抱有好的期待,而且他仗义,既然认定萧寒会和自己是一路人,那么也就认为自己有必要维护于他。
史密斯的头脑并不复杂,他自己这么想了,想当然的就认为别人应该就知道了,约翰逊偏偏要在他面前欺负萧寒,这就使他非常的看不惯了,认为有必要出头为萧寒化解这一场劫难,开口时语气就有些不善。
在约翰逊看来,史密斯这完全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其实他一直以来也看史密斯有些不爽了,由于他的发挥不爽特别稳定,而史密斯又屡有惊艳表现,已经有不少球迷认为史密斯才是老鹰队的头号中流砥柱了,这其实也已经触及到了约翰逊骄傲的自尊的底线。
“约什,这里没你什么事。”约翰逊很是不满的看了史密斯一眼,摆了摆手,示意他站到一边去。
史密斯当即就怒了,可是出于一片好心的他哪里知道,萧寒其实也很不情愿接受他这份好意?
猛虎出匣,误入草原,未必不如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