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绝对不会出现美而不自知这种心态,反倒会对自己的美貌夸大。
那种所谓的“啊,原来我在大家眼里这么漂亮吗?”这种貌似懵懂天真的逼话,不用怀疑,大概率是绿茶。
紫奴对自己的美貌有着清醒的认知,她知道自己是绝色之姿,从小到大那些男人看她的眼神恨不得将她整个吞下去。
再长大一点,她便慢慢发现,原来美貌可以是一种武器,一种对男人无往而不利的武器。
比如此刻刺史府门前的差役,几乎不用她怎么恳求,仅仅露出一点楚楚可怜的表情,差役便一五一十如同被刑讯似的,将她所有的疑问交代得清清楚楚,招完了还想招。
这就是美貌的厉害之处,那些不曾拥有过的人,无法想象拥有美貌的人生过得多么轻松简单。
然而,紫奴唯一的失败却应在李钦载身上。
在他面前,绝色倾城的美貌似乎对他没有用也不能说无用,只是这个男人太会克制了。
好几次,紫奴能清晰地看到李钦载眼神里流露出来的男人的**,而她,是他买来的舞伎,明明可以名正言顺地占有她,偏偏他忍住了。
在这个男人身上,她生平第一次感到挫败。
神秘的男人,像谜一样,说话行事更是让人无法捉摸。
明明谁都知道禄东赞的邀约暗藏杀机,进吐蕃大营便是送死,可他却偏偏去了。
所以,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对他本来谈不上爱与恨,可是当他出发前将她从大牢里放出来,紫奴突然觉得,自己对他有了亏欠。
亏欠,其实也是牵挂。
失魂落魄地离开刺史府,紫奴茫然四顾。
她自由了,但灵魂却仿佛空落落的,不知该往何处去。
心心念念多年的国仇家恨,此刻也仿佛不那么重要了。走出牢门的那一刻,她已为仇恨死过一次,今日的重生,她内心已经很抗拒重复以往的路。
手里包袱沉甸甸的,里面有银钱,有干粮,李钦载甚至还细心地留给她一柄小巧精致的匕首。
只要她走出城门,天地之大,任她纵横,今生可以无忧无虑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或许,数年以后,她已厌倦漂泊,便找个温良人家嫁了,今生的恩怨从此尘封于心底。
紫奴打从心底里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她早已厌倦了被仇恨包围的日子。
不知不觉来到凉州城的集市,紫奴在集市上买了一匹马,正要牵马出城,迎面走来一个熟人。
熟人是她曾经的同伙,那位胡商。
抢夺三眼铳那晚,胡商也参与了,当然,不出所料被宋森的百骑司一锅全拿下。但李钦载终究存了几分善念,将十名同伙全都放了。
胡商被放出来后,便一直潜伏在凉州城内,他甚至开始与同伙密谋劫狱,将紫奴从大牢里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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