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亏岳不群不在场,在场的话要气死了。
他是多么爱惜羽毛,珍视华山派的声誉。
而令狐冲完全不当一回事。
如果让令狐冲当掌门的话,华山派非败在他手里不可。
其实他和令狐冲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思维,岳不群是奴才思维,把华山派看得至高无上,如同在看管玉玺一般。
玉玺如果有什么差池,他就惨了。
这是犬儒风格。
令狐冲则自由多了,华山派的名头岂是一时一事决定的,虚名不就是金钱,有进有出才平衡,才健康。
而且他抛舍了华山派的虚名,却在积累功德。
同时人要做得这么好干嘛?
他才多大?如果只做好人,接下去就不要活了,被框死了。
令狐冲就是他自己,别人怎么说有那么重要吗?
岳不群则不然,人家说的很重要。
本就是两种不同的生命状态,偏生凑到了一起去。
其实都不用看了,令狐冲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了。
岳不群终其一生都无法落到这个起跑点上。
也就是说,人家生出来,他就要死了,今后的每一步不是作死,就是找死,总之就在死的道路上。
怎么就活到了这个份上呢?
换一种活法行不?
行,先死了再说。
所以《笑傲江湖》也可以叫做《岳不群作死记》,他活着就是在作死。
原文是——他这句话是以进为退,说得十分冒险,料想余沧海是一派掌门,自负身份,不敢当着许多人故意去看一个全身不穿衣衫的妓女。余沧海大怒,喝道:“放你的狗屁!”右掌呼的一声劈出,令狐冲侧身一闪,避开了掌风,毕竟重伤之下,转动不灵,余沧海这一掌,又劈得凌厉,被他掌风边缘一扫,站立不定,一跤倒在床上,他用力一撑,又站了起来,一张口,一大口鲜血喷了出来,身子摇晃一下,又喷出一口鲜血,余沧海欲待再出手,窗外忽然有人叫道:“以大欺小,好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