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这是一位年轻律师的名字。
三十岁出头,这在法律界里,普遍还是正在前进奋斗中的年龄,然而派克先生却站在了律师界的顶端,成为其他同行羡慕甚至妒嫉的对象。
他二十三岁起正式作为律师给人辩护,才出道就打了几桩漂亮仗,迅速在业界窜红,凭着对法典的熟悉,以及机敏灵活的思维,甚至成功地让许多有罪者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更加可恶的是,他是个非常贪财的律师,甚至有这么一个说法,只要雇主能支付足够的金钱,他不介意为魔族辩护。
在受害者眼中,他是应该上绞刑架的魔鬼,在有钱人心目里,他是非法之‘门’后的一道庇护伞,在法律界,他既是众人看齐奋斗的目标,也是被道德唾弃的对象。
贪婪的派克,狡猾的派克,可怕的派克,这些名字始终伴随着他。
派克的一般高频率活动地点在奈切斯的首都,但今年正好是他从业十年,刚结束了一桩大案子的律师先生,打算放松度假,正好来到风都附近,遇上了急需律师的泰伦斯校长。
询问过泰伦斯整件事的经过,两人进行了一段长时间的谈话,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双方脸上都带着满意的微笑,泰伦斯觉得自己今晚能睡个安稳的好觉了,而律师先生的口袋里,则多了一张数额巨大的支票。
有了这位业界著名律师为自己辩护,泰伦斯走上法庭时,安稳了许多。当他看见正在与法庭书记官说话的罗兰时,微微地愣了愣。
那不是海因涅家小姐地随从吗?他怎么在庭上?即便是来参观审理的,他也不应该是在那个位置。
发觉泰伦斯来了,书记官眉角讽刺地扬了扬,上前为泰伦斯做介绍:“校长先生,这位就是提出控诉的拜德尔奥格,当然,你可能更熟悉他现在改的名字。罗兰。”
罗兰神情冷漠,对泰伦斯点了点头。随后便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连看也不看他一眼。
这里是整个风都最大的法庭,法庭中的排布是这样的:
最前方是法官席位。接着是审判团地长桌。
再接着是被告席以及证人问话,检控官与律师的位置。
余下地空间,分作两半,是双方地亲友乃至其余相关人员的席位,中间一条过道分割开来泾渭分明,简直就好像是比赛时地啦啦队方阵,双方各据一地。
因为被告人身份特殊,人脉广大,这一场诉讼特地安排在风都面积最大的法庭里。亲友席一共能坐下三百人,左边作为被告亲友的一百五十人席位早早地被占满,这其中有泰伦斯的家人,朋友,以及迦南学园的学生老师。假如不是学园有强力约束。可能来的人会更多。
相对于热闹的被告亲友席,原告这边则几乎可以用冷清来形容。都是些生面孔,连最前面的两排都没能坐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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