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结束,辣脆被一锅端。
罗弗朗茨为小胡子卖过命,事到如今,他明白自己死路一条,但他认为自己是故事的主角,他不认命,半夜从战俘营逃了出去,路上又杀了三个人。
他隐姓埋名,做了个矿工,就这样天天挖啊挖,把脸都造黑了,不过他不在乎,总比绞死好。
29岁,罗弗朗茨从采矿工晋升为测绘工,在勘察某地段的时候,他脚底一滑,滚进暗道里。
不知滚了多久,再次抬头之时,罗弗朗茨大惊:他进到了墓穴里!
但这不像墓穴!因为眼前的一切,美得让人晃眼。
白金造的棺材,隐去了木制棺材的阴森,不仅如此,墓穴遍地堆满财宝,项链,权杖,手镯,戒指。。。应有尽有。
到底是何等人!死后能有这般待遇!难道是上世纪的贵族。。。?
好奇心驱使着罗弗朗茨,他毫不畏惧地打开棺材盖,想一睹死者的尊容,虽然这样有点不礼貌。
打开,全是白骨。
零零散散地铺在棺材中,显得及其敷衍。
看来已经死了好久了,不过。。。
这怎么不像人的骨头?!
虽然是分成小块的碎骨,但还是太大了,像某种动物的骨头。
罗弗朗茨拿起一块圆锥形骨头,左看右看,发现这居然是个牙齿!!
太荒缪了!什么生物的牙齿,能有拳头那么大!就算是狮子,老虎,都没有那么大的牙齿,要说是大象的,也不对,这可比大象的牙齿短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