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上,给我上啊——!”到了此刻,乡贤的名义头领刘老大,才终于恢复了清醒。举起手指点向越来越近的常思,声嘶力竭地呼喊。
他试图将麾下骑着马的家将和庄丁组织起来,凭借人数的绝对优势,扼杀常思的这一轮猛攻。然而,近在咫尺的事实很快就证明,这究竟是何等的一个痴心妄想!家将们纷纷拨马向两侧闪避,骑着马的庄丁们纷纷掉头后退。其中大多数人都空着手,连重新将造价高昂的漆枪捡起来的勇气都没有,只顾着争相逃命,唯恐比身边的同伙慢上半步。
家将和庄丁们吓坏了。诚然,在欺负老实巴交的乡民时,他们个个都曾经威风八面。诚然,在应付下山来“借粮”的土匪时,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也曾经勇不可挡。可是,前者往往都手无寸铁,而后者,通常也以威胁恐吓为主,与庄子的主人讨价还价之后,旋即带着战利品撤走,目的绝对不是杀人。而今天,泽潞节度使常思与他麾下的骑兵,却是如假包换的以命相拼。并且排列着严整的骑兵攻击阵形,队伍中的杀气直冲霄汉!
对,杀气,的确是杀气。那种百战老兵身上才会散发出来的杀气,跟普通土匪流寇身上散发出来的凶气,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没等他们靠近五十步之内,庄丁和家将们胯下的战马先软了三分,待他们将彼此之间的距离缩短到二三十步,画着野兽头颅的面甲和两眼里放射出来的凶光,已经令家将和庄丁们透体生寒。这种时候,谁选择主动上前迎战,谁就是活得不耐烦了。避其锋樱,才是唯一的正确选择!所有家将和庄丁们都无师自通!
“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骑兵军阵继续前推,速度算不上太快,却从不做丝毫的停滞。
哗啦啦,哗啦啦,哗啦啦,家将和庄丁们组成的步骑大阵,像晚春的残雪遇到烈日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融。迄今为止,没有人主动上前迎战。即便偶尔一两簇挡在路泽骑兵战马前的,也是因为躲避不及,或者坐骑被吓得四蹄发软。骑兵们只是随便将手中漆枪朝前方递了递,就将这些障碍物彻底清理干净。随即,马蹄从尸骸上践踏而过,溅起一串串耀眼猩红。
“这,这,这……”被骑兵们抛在身后一百七八十步远,一众刚刚回过神来的团练将士们,个个张大嘴巴,嗓子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他们的金主和乡亲,正在他们眼皮底下被常思屠戮。而他们,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上前拯救,抑或从背后给常思等人干净利落一击。
如果他们蜂拥而上的话,凭着人数优势,未必不能将常思和其麾下爪牙全歼。至少,也能重创对方,让刘老大等金主,从容撤离战场,然后寻找机会卷土重来!可他们毕竟是朝廷的团练,朝廷兵马,而常思,却是朝廷任命的泽潞节度使,他们所有人的顶头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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