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溜出王府逛灯会还是有私心滴。
平时,吃惯了山珍海味,他毛十三作为一名优秀的掌勺大厨,偶尔体察一下民风,吃吃街头巷尾的小吃,也是他作为掌勺的本分。
因此,木长卿在吃的时候,某十三也在吃。
木长卿没吃的时候,某十三仍然在吃。
他吃东西跟木长卿不一样,不似她那般狼吞虎咽,每每看到一个新鲜的玩意就欲罢不能,直接用吞的。
他是用品的,每样小吃,他只吃一小口,便换下一种小吃……
“这个肉夹馍,是什么馅儿?”木长卿一边兴奋的啃着手上的肉夹馍,一边时不时回头看向身后的毛十三,“师傅,你快点啊,前面还有好多,这个肉夹馍太好吃啦!”
毛十三眉目舒朗,馋了一口手上的肉夹馍,三月乳鸡的肉,果然滑嫩。
可惜,王府某王爷不让他做,嫌手上抓吃的东西脏,不然他毛十三早将肉夹馍的做法给研究个通透了。
“慢点!”毛十三撇了一眼前方的小身影,眸子再次落在眼前做肉夹馍的商贩上。
传统工艺,将圆饼放入烤箱烘烤到松脆,再取出,割开一道入菜的切口,抹上蘸料,再加入事先调配好的鸡肉,简单却又不失风味,恰到好吃。
毛十三,果断给了个好评。
好评是给了,他也不吝豪言,眯着眼,温和的笑道:“味道不错,再来一个!”
某吃货十三,一路吃不停,美味不停看,那个惬意,一个字,爽!
哎,都怪那妖孽王爷,若不是这样或是那样的洁癖,
这些吃的,他毛十三自己分分钟就能搞定一堆。
一路走,一路吃,竟然都忘记了原本应该跟在身边的木长卿此时早就不见了……
灯会到了顶峰,木长卿身量小,挤在人群中,连个头也看不见。
时不时的,要么别人踩了一下脚后跟,要么就是被人撞了一下胳膊。
反正某女兴奋之余,吃了不少哑亏。
但,吃吃吃,这个动作,她是不能停滴!
只见某女一边走,一边看,嘴里不停的啃着肉夹馍。
真是看不出来,这古代的手工艺品竟然如此发达。
左看看右看看,尼玛,那么多的花灯,竟然都不带重样的!
吼吼,某女醉心于小吃,手上的东西刚吃完。
便又顺手就指着旁边的一个小吃摊问道:”这个怎么卖?“
“三文钱一个!”商贩是个忠厚的大叔。
三文钱,这么便宜?
木长卿头也不回的嚷嚷道:“夫子,再来碗这个东西吧!”
三秒的时间飞过,身后没回应?
某女不妙的回头一看,麻了个腿,夫子竟然跟丢了!
这下糟了,没人付银子,还吃个屁啊!
木长卿脸上挂着一丝不快,正准备回头去找,突然转念一想,脸上不由得浮现一抹得意的笑。
找屁啊找,难得出来,先好好逛一逛,好了!
反正小肚子吃的备圆,不亏!
打定主意,某女欢快的在人群中穿来穿去,路过一座桥面时,突然看到有两个小姑娘挤在一个小摊看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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