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两三分钟之后,两人似乎是吻的尽了兴,四片唇这才分了开来。
简恒于是便把注意力放到了牛排上,伸手一试,发现牛排已经化冻了,手捏上去感觉不到一点儿硬冰疙瘩了,于是撕开了包装袋,拧着了火,在锅里化开了黄油开始煎了起来。
三分钟不到,简恒的两份牛排便出了锅,两个配菜也趁着煎牛排的时候出了锅,有肉有菜,再配上了两片胡萝卜,一点儿紫菜叶子,一盘牛排的卖相还是相当不错的。
稳稳当当的把所有的菜都花心思的摆上了盘子,为了追求一下更好的效果,简恒还用牛排汁在白色的盘子的空白地方写上了大麦的名字,当然了,不可能写全名,她的全名要上去,一瓶牛排汁估计得用掉小半瓶子。
把牛排摆到了桌上,在桌子中间摆上花,醒好了酒,倒进了两个高脚杯,简恒发现还有一个重要的道具没有准备,那就是蜡烛,简恒一个大男人并不是在意,但是知道有的时候女人特在乎这种形势,反正现在自己都已经做了,何必要少上这一环节,于是很自然的把大麦横抱到了餐厅,然后自己转身去了贮藏间。
简恒进了屋里翻了好一会儿这才把自家搬新居的时候,大麦小麦两姐妹送的香蜡烛给找了出来,兴匆匆的带着小跑奔回到了小餐厅。
“好了!”简恒兴冲冲的说道,话一说完脸色刷的一下子变了,因为餐厅里多了一个不速之客。一个超级大的灯泡:小麦!
“你怎么还没有回去睡觉”
简恒冲着坐在自己位置上,现在一手刀叉正在切着自己那盘牛排的小麦问道。
小麦轻飘飘的说道:“有牛排吃,正好我的肚子也饿了,为什么要回去睡觉,吃完了东西再回去睡不是更好么?”
一边说着一边叉起了一块牛排放进了嘴里,就这样嘴上还讨人厌呢,评判起了牛排来:“牛排火候有点儿过了,不够嫩,稍微显得有点儿干了一些!还有就是酱料调的不行,味重了,盖了一些牛肉的香气……”
说到了这儿,伸手拿起了手边的酒,小啜了一口说道:“酒还不错,挺地道的加洲纳帕谷的好酒”。
“牛排是我给自己做的,不是给你做的,既然不好吃那就放那儿我自己会吃!”简恒现在不知道说这位啥好。
看到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简恒并没有生气,只是觉得她的样子有点儿好笑,像个气鼓鼓的孩子似的,正和大人们呕着气。
大麦则是一言不发,安静的坐在小麦的对面,一边笑眯眯的望着自己的妹妹,一边很优雅的切着牛排,放到了嘴里嚼几下,拿起手边的红酒轻啜一口,如此往复,似乎是在欣赏一场话剧似的。
放下了酒怀之后,继续一边吃牛排,一边听着新晋男友简恒和自己的妹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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