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感觉两军对持时间已经比较长,袁绍军的锐气已竭,这时候正是偷袭粮仓,进一步瓦解袁军士气的最好时机了。他轻轻抱住身边的软妹子,柔声道:“伯圭,我感觉现在是偷袭袁绍军粮仓章武城的最佳时机了,我打算今晚就出发!”
软妹子身子一震,她觉得这个行动很危险,但她找不到阻止孙宇的理由,因为越是危险的事,孙宇越不会同意让女人去做。这件事让软妹子感觉到十分奇怪,按这个世界的道理来说,会武将技的女人才是从事高风险职业的最佳人选,不知道为什么孙宇有如此强烈的大男子主义。
软妹子不想违背孙宇的意愿,她柔柔地点了点头道:“你……小心,烧不了粮没什么,只要你人能安全回来就好,不可强求。”
孙宇点了点头,一拂白披风,转身来到营后,点起了三千白马义从。这三千人是白马义从中的精锐,其中不少人战过乌丸、攻过大兴山、打过虎牢关、增援过徐州、穿越过冀州,是陪着孙宇出生入死过无数次的死忠兄弟。
燕云领着这三千男儿,静静地整理装备。
孙宇一把抓住了燕云,低声道:“这次烧粮行动,你不能去!”
“啊?”燕云大惊:“属下为啥不能去?”
孙宇显露了一下自己被“旺夫”强化之后有如猎豹般结实的肌肉,然后对着燕云道:“在公孙军中与我身材最接近的人就是你了!我要你留在这里化装成我的样子,你与我相处的时间也最长,对我的动作举止最熟悉。”
燕云的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确实是与孙宇身材最接近的人。他略一思索,就明白了孙宇的意思,忍不住郁闷地道:“我知道伪装成孙将军也是很重要的任务,但我更想亲自上阵杀敌。”
孙宇叹了口气,对着燕云认真地道:“如果我侥幸成功,烧了袁绍的粮草,袁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力猛攻营寨,到时候这里有得你打的。”
燕云虎躯一震,赶紧点头道:“属下遵命,誓死守住营寨。”
孙宇脱下自己的银甲、银盔、白披风,递给了燕云,其实燕云穿的也是银甲、银盔、白披风,但是孙宇穿的比较高档,银甲上的亮银片都是真银,但燕云穿的却是渡银的甲片。另外孙宇的白披风是很高档的布匹,燕云的白披风却是白麻布。
在孙宇的白披风角落上还绣着一个黑色的“孙”字,这是糜贞亲手为他绣的,孙宇挺舍不得将这一套行头给别人穿,这可是老婆给他绣的爱心披风呢,但为了燕云的化装不露破绽,必须暂时借给燕云。
孙宇又取下了自己的五石大弓和狼毫铁箭,挂在燕云的背上。拿了燕云的小猎弓给自己用,虽然这样会使自己战斗力大减,但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举。
一切打扮完毕,再用铁盔将燕云的脸遮上,他看起来还真有点孙宇的味道,唯一的缺点就是燕云比孙宇略高了一点,不过不熟悉孙宇的人隔着几百步远应该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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