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朝向军中派遣监军,此为惯例。秉承文官治国的传统,但凡有兵独立于外,则必然朝廷要派驻监军。
按明太祖朱元璋定下祖制,大明朝在各地建立卫、所,各自驻防要地、边关,这士兵的军籍便也由此固定下来。平日里所有卫、所旗军皆不许擅离驻地,就地屯田、戍守。而一旦战事一起,则由朝廷任命大将作为总兵官,调集各地卫、所旗军集结,归总兵官统辖,与敌一战,这战后自然再回归各自卫、所。就连这总兵官的武职,也并非大明朝的定制,初时还由拥有爵位的皇族、外戚担任,当然,倒是此时,也早已泛滥。这辽事一起,升任总兵官的武将,更是多出数倍。
这大明朝为限制武官拥兵自重的手段,原本无可非议。毕竟太平盛世之时,就算是出现一伙盗贼,也能扰‘乱’数县的安宁,更何况久经训练的士卒?是故这大明朝的兵与将,仅仅是在作战时临时调动、集结起来,二者往往并不熟悉,这也是大明朝军伍战力低下的一个根本原因。
这卫、所旗军的羸弱,自不必再提,只说这武职军官们,尤其是位于边镇的武官,这既然要领兵出战,可这些兵又大多靠不住,朝廷又不允许兵、将相互连通,便只得蓄养家丁,一边日后作战时能有些依仗。这种情形延续到辽事糜烂之时,就连朝廷。都将武将地家丁视为唯一能有些战力的士兵,不仅将其列为拿着高出一般士兵军饷地名册。且在调动武官之时,无一不在公文中注明,要其携家丁一并随行。
这是大明朝军伍内部的一个方面。另一个面,便是这监军的手段。监军算不得是一个职位,也如同总兵官一样。是临时派出官员担任,目地。自然是监督领兵武将的言行举止。此时派驻的监军,往往都有都御史等文官担任,这权利,除了能够将军中诸事直接禀明朝廷之外,必要时,还得直接剥夺领兵武官地掌兵职权。换句话说,这军中诸事,倒是仍由武官专管,监军一般不予干涉,但只要监军说不同意。可没有一个武官能够坐视不理。
这监军的一封奏书。便能将领兵数万地武官们直接治罪,轻则发回原驻卫所。重则连世袭的指挥等职位也被剥夺。久而久之,这监军的权限便近乎无限。甚至这一支军伍的主管,说到底便是这监军一人而已。当然,朝廷上的那些文官们可都是相通的,即便彼此之间喋喋不休地相互指责,却都不会改变这监军一职带来的危害。
就在辽事之前,大明疆域之内只有少许‘骚’‘乱’,都很快便被平息下去。万历年间的三大征,虽‘花’了无数的银子,可也都以战胜作为结果。这些,都预示着大明依旧拥有着无比强悍的官兵,至少在朝廷之上地文官们,是这么认为地,当然便无视那少数提出对军伍加以改进的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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