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家的“黑人鸟铳队”,成员主要是来自澳门的葡萄牙黑奴,总兵力在三百人左右,领队是一个叫做路易斯·德·玛托斯的黑人。
这些黑人精通火器的铸造和运用,而且骁勇善战,悍不畏死。郑芝龙当年对这支部队就相当重视,到了郑成功主导郑氏集团的时代,更是将其提升为了贴身卫队。
当然了,以郑成功打仗的风格,这支火枪兵除了护卫主帅以外,还常常担任扭转战局的奇兵。在原本历史上,这支部队在郑成功北伐南京和郑荷之战中都发挥过突出贡献。
“路易斯!”郑成功喊声如雷。
“末将在。”一个身上同样披着郑军甲胄的黑人将领当即出列,拱手抱拳,用着流利的汉语应道,甚至还带着点闽南口音。若不是黝黑的皮肤格外显眼,单单听声音,恐怕没人会发现这个郑军将领的特别之处。
“带着你的部下,上阵!”
“末将领命。”路易斯得令,向郑成功行了一个军礼之后,当即转身,朝着身后的火枪方阵走去。
他已经跟着郑成功好几年了,但上阵的机会并不多。他很清楚,不到最为关键的时候,郑成功是不会让他带着亲卫队上阵的。
“王秀奇,你领一镇兵马居中应战,一定要顶住清军的这轮进攻。”郑成功又接着下令道。“本藩不希望看到任何一个清兵突破我军之阵线,你可明白?”
清军增兵,局势愈发紧张,他不得不压上预备部队。要知道,郑成功需要的是中军和右翼看起来坚如磐石,让金砺误以为主力在此,所以必须在大战开始之前压上所有兵马,打出气势。
“是,末将领命!”
王秀奇没有一点犹豫,他是郑成功身边的老将了,深知面前的藩主素来敢战勇战。如今这场倾尽主力,决定生死的大战,更是不可能有丝毫退缩。
“轰隆隆!!!”
鼓声响起,路易斯所领的“黑人鸟铳队”和王秀奇所领的预备队先后开始了行动,战兵身上的铁甲甲叶相互摩擦碰撞的声音响起,阵线上人头涌动。
郑成功死死盯着对面正在集结推进的清军,面色坚毅。他已经几乎投入了所有兵马,以确保自己在兵力上不处于劣势,以及军阵的稳固。
但这也就意味着,若是中军和右翼中有任何一处抵挡不住,清军突入阵中,他也就无兵可派了,只能靠黄山,黄廷等人临阵调兵,维持阵线。
现在就是该放手一搏的时候了,畏畏缩缩,犹犹豫豫,更加不可能取胜,也不是郑成功的作风!
此时,一些零散的清军绿营兵已经手持鸟铳,率先冲到了距离郑军阵线六七十步的地方,在中间跑来跑去,朝着对面开枪射击,企图扰乱郑军。
但军纪向来严苛的郑军没有丝毫反应,便是偶尔有人不幸被流弹击中,也没有引起什么骚乱,而是其后的士兵立马补上。若是从正面看,郑军的阵线甚至没有发生丝毫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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