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狂的癞子马驮着刘慈一路狂奔,在没有人的地方的街道上横冲直撞,除非刘慈当场一掌击杀癞子马,一时半会儿竟让它停不住!
刘慈不知道癞子马发哪门子疯,忽然就行迹癫狂起来。
偏偏她性子和一般女孩儿不一样,在摩洛克山脉呆了几年,高阶魔兽见了不少,越发让她胆子大起来。
本来不打算循着铃声前去,癞子马发狂要引她前去,那多半是避不开了。
既避不开,何须再避?
刘慈拉紧了缰绳,只管将自己身形牢牢稳在马背上。
铃声忽远忽近,沿路就没真正断响,刘慈伏在马背上,没多久就跑出了城门。
埃姆斯特城是禁止人骑马过市的,现在身处另一个“埃姆斯特”,畅快跑了一场,刘慈心中被逼跳下地洞的闷气也去掉几分。
埃姆斯特是山城,城外自然是起伏的丘陵。
丘陵路难走,癞子马也自动放慢了速度。出了无人城刘慈才发现,这里原和外面也不是全部一样,埃姆斯特已经步入秋季,虽然白日里气温还是很高,扒着山地皮长的牧草却已经枯黄。
而此时刘慈所见,天空蔚蓝如同被水冲刷过般清爽干净,四周丘陵上青草正茂,无名野花点缀其间,娇红浅粉,比不上名花倾城有品,姹紫嫣红绵延一片,另有一种燎原的野性美。
按埃姆斯特地区的节气,顶多是四、五月间的景象。
每年春末夏初,埃姆斯特地区气温回升,草肥水美,是当地原住牧民最喜欢的时节。
刘慈骑着癞子马,顺着若有似无的铃铛声翻阅几个山头,来到一开阔的草坡。
稀稀疏疏几刺槐树,小溪潺潺,与埃姆斯特其他地方相比,这里已经是难得的绿洲——斯图尔·加兰收购的那个酒庄,还没有这么好的水源呢!
小溪上方突起的土岩上建了一栋小屋,屋旁一棵歪脖子刺槐树,树桩上栓了一匹大马,正低头嚼草。
刘慈从癞子马上翻身下来。
眯着眼望去,木屋高高翘起的一角处挂了一串紫铜铃铛,风吹来就发出悦耳的声音,和她之前听得并无两样。
哪里又是什么光明骑士坐骑上的银铃啦?
不过一串铜铃,没来由能传出这样远的距离。
刘慈正想着小屋主人引她前来做什么,冷不防木屋大门被人从里拉开,一个大汉从里面走出,身形魁梧,抬头一见刘慈,两个人都愣了。
“慈小姐,你怎么来了?”
邋遢的胡子被仔细剃得干净,头发也梳拢在脑后,一身新作的衣裳。
收拾打扮过的魁梧剑士,原来还挺顺眼。
刘慈短暂诧异后,笑得意味深长:
“先说说,你怎么住在这儿吧,阿诺德?”
大汉正是失踪的阿诺德。
听见刘慈询问,这个当过雇佣兵,做过冒险者的大汉竟有几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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