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旺带着晶晶去合肥治病,因为是异地医治,无法使用医保,只能先全部现金垫付,然后再回本市可以报销一部份费用。
所有现金垫付全部是阿旺出的,所以返回后,才有阿旺去医保报销的事。自己付的钱,自己去报销,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吧。而且报销的11万元全部用于晶晶在安庆的后续治疗,根本不是所谓的自己私用。
根据庭审,光在合肥治病加上各种费用,阿旺就已经垫付了近四十万元之多,回本市报销十一万,也等于除掉报销的十一万,光在合肥治病,他就已经支付了近三十万。
结果,记者在报道中,不说前因后果,只来了一句阿旺冒领走了前妻的医保十一万元,用心之险恶,可见一斑(不信的朋友可以想想,要真像报道中说的那样,法院会不管吗?当然是因为这事有前因后果的。)
阿旺家一直支付医药费、护理费和营养费,还有亲自在医院照顾晶晶到今年。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就是有一天晶晶父母找阿旺父母要钱,说医院又快没钱了。阿旺母亲当时重病在床,阿旺父亲说说三天前才交了钱,怎么又没钱,现在手头上也没有钱了,明天去借,借到后就把钱交了。
结果就因为这句话,晶晶父母不分青红皂白,十分野蛮粗暴的将阿旺父母打成骨折,多处受伤,这件事,在派出所立了案的,后司法鉴定阿旺母亲轻伤。
(事实是,晶晶父母前几天才从刑警队拿了一笔钱,可他们并没有用于晶晶的治疗,反而天天催阿旺家里交钱。当时阿旺一家人都蒙在鼓里,后来因阿旺父母受伤去报案,才知道这事。)
直到发生了这件事后,阿旺和其家里人才不敢去照顾晶晶,担心再次受到人身伤害。结果记者报道中再次歪曲事实,说阿旺去年国庆后就没有去看过晶晶,实属虚构,与事实极不相符。
然后还有一个细节就是解药的事,那是在已经查出晶晶中毒,玲玲向阿旺承认二次下毒后,玲玲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向阿旺邮寄的解药,让他代交给医院,给晶晶治病用的。
(当时庭审,有qq聊天记录,短信,通话记录等等证据可以证明)
实在想不到记者却只截取其中一段,说阿旺曾向医院提供解药,实在不知道记者截取这么小一段,却不解释前因后果,目的又是为何?
之后,就是法院一审,证据确凿充分,因为是公开审理,当时旁听的人有很多,因为这案子很罕见,可以说各方都十分谨慎,我的确不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还有记者和报社可以歪曲事实,操纵舆论导向,颠倒黑白事非。
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我不想去妄加指责或猜测什么,但我相信,世上明辩是非的人终究是占多数的,相信各位都有自己的辩别是非和判断能力,而不是人云亦云。
退一万步说,阿旺和晶晶已经离婚,晶晶生病阿旺原本可以不管不问,但是阿旺没有这么做,他想更多的是,不想让幼小的女儿没有妈妈,毕竟夫妻一场,
同时再次印证了那句俗话,好人不能做,当初阿旺要是心狠一点,不去费心费力的筹钱救人,说不定就没有后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现在的结果是,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
以上就是事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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