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的未来。看上去无限迷茫,但是无论我怎么走,都会走到同一个终点。即使我不想前进,也会有人来鞭答我,比如今天生的这一系列事情。”
“我有我的宿命,而且,我必须去完成。”
“如果说,转职战士从虚无中来,回到虚无中去,留给世界的只有无,那么就让我在这个世界上,留下属于自己的历史吧。”
顾南升说到这里自嘲的笑了笑,他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会说出这番话来,他也没有想过,他会在不被阿卡莎逼迫的情况下,主动去喋血之都。
琼斯香迷茫的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突然觉得他眼睛深邃不见底。尤其是那只漩涡状的右眼,仿佛连接着浩瀚宇宙。
美杜莎用利爪彻底摧毁了顾南升右眼的眼睑,之后虽然用治疗药膏治愈,然而那里还是留下了一道火炎形的伤疤,把整个右眼眼珠包裹其中,看起来神秘而诡异。
琼斯香仿佛被那道漩涡中浩瀚羌限的感觉所折服。没理由的相信顾南升一定能活着回来,她下意识的咬了咬嘴唇,“我以后还能见到你
顾南升捋了捋琼斯香额头的刘海儿,“当然,而且在未来,等我掌握了足够的力量,我会把你的手臂医好
顾南升说的很自信,既然萨格拉斯之眼可以创造一切,那么再造一条手臂又有何难。
“走吧,带加回去,我现在就出,去喋血之都。”来麻烦,以她的实力,在那里恐怕活不过几天,她不知道顾南升所谓的宿命是什么,但是听他的语气,那一定是难度非常大的事,想要完成它也许要达到传说英雄甚至更高的实力,可是那要多久呢?
上百年?上千年?上万年?
喋血之都只不过是他要走的第一站,他的要走的路太长,太长,他的生命,太悠久,太悠久。
而她自己,却只是一个凡人。
是啊,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她还能保持青春的面孔么?甚至,她还活着么?如果她已经垂垂老去的话,她宁愿不见他。
一辈子等一个人,而且连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都没有,这种等待还会有意义么?
也许,在未来枯燥单调的日子里,时间会让这份一厢情愿的爱情慢慢褪色,想到这里琼斯香好后悔,也许在那座海岛上,她妇亥留下一份记忆”,
也许到此为止了吧。琼斯香最终什么也没有做,连一个分别拥抱都没有,她转身对着加伸出了手,,我们回去吧。”
然而,出乎意料的,山猛的抬起头,两眼灿如繁星。“我也去卑血之都
顾南升仁惊。“你说什么?”
“我也去喋血之都!”心站起身,略显稚嫩的声音竟是如此坚定。
那种的方不是小孩子去的。”琼斯香虽然知很强,但是去那种地方,一个小女孩怎么活得下来。
加不听琼斯香的话,坚持己见:“你不带我去。我自己去也一样。”
顾南升盯的眼睛与她对视,“你为什么要去?”
屡屡有书友问主角怎么干掉一群娜迦族高手,太假了。汗,大家看书可能看得太快了。所以不怎么仔细,鱼人队长力多级。相当于琼斯家族长老蒂轮的水平。普通鱼人十级多,只相当于琼斯家族大小姐菲林的水平。只有两三百生命值的话,按照本书设定要害攻击又破甲的话,攻击可以翻出几倍,两剑砍死都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