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猎人整装待发,等候回应。
陈景目光从落后一人脸上挪开,开口说道:“现在就可以。”
他几乎没在这个世界里吃过饭。
不说口味这种东西。
只是食材就有些很难让他接受。
菜还好,只是样貌不好,在心里说服自己“这是红薯亲戚”勉强也能啃上几口。
但是肉......
这里的人吃老鼠啊!
就算体型和猫差不多大,那也是耗子。
别说吃老鼠,就是见都没见过几回。
他对这种生物的印象并不算好。
普通的花枝鼠,游离在下水道和垃圾桶里的瘟疫传播者,小白鼠干干净净、可上了实验台、各种病菌注入,印象也就不干净了起来。
宠物仓鼠......
算是大多数人会留下最好印象的鼠类生物。
但对陈景而言,可爱乖萌的仓鼠,是他为数不多的童年阴影——两只仓鼠千万别冒冒失失地放到同一个笼子里养,那会发生一些很恐怖的事。
猎人们起身:“好,那现在就出发。”
“少城主为你规划好了,我们首先要去狩猎一头血鹿。”
他们没去骑马。
陈景跟在后面:“几位怎么称呼?”
“石碗。”为首的那个开口。
随意指向身侧两人:“他是梁桌。”
“他是张筷。”
陈景一怔,脚步不由得停顿。
这名字......
要是放在几天前,他可能就腹诽,怎么起了这么个潦草的名字。
但现在不会。
他看着前方三人,黑草萋萋映衬着他们笔直的身躯。
民以食为天。
不管放在哪,无论什么情境下,这五个字都不会有错。
“碗”、“桌”、“筷”,以这些东西作为名字,正是一种质朴的愿念,要吃饭,堂堂正正的、大口地吃饭。
碗桌筷三人回头,狐疑一眼。
“暴龙兄,怎了。”石碗开口,“是有什么事忘了?”
陈景摇头,继续跟上去。
他们走出谷隘。
路是人走出来的,这座山谷到运城,已经有一条马蹄和人脚踩出来的羊肠小道。
但只是走几步,就离开道路范围,踏足荒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