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个年龄都不算太大,个子在江南人中,也算比较出挑的,因此换上了朱重九根据记忆里作训迷彩篡改來的制服,倒也显得挺拔精干,只是对于众多木头扣子和口袋觉得很不适应,手指捏捏摸摸,眼睛里充满了困惑。
“行军作战,难免要舞刀弄枪,所以袖子短一些,反而利落。”知府罗本一边起身带领大伙朝外边走,一边笑着解释,“这上面的两个衣服口袋,是装记事本和炭条用的,临时想起什么事情來,或者接到命令怕记不住,直接拿出炭条,就能记在纸上,如果是在家中,就沒必要用炭条了,毛笔或者大食人传过來的天鹅笔。”
“炭条。”宋克皱着眉头追问了一句。
“就是把木柴烧黑了,然后削尖成小棍子,在纸上也能写字,不过硬得厉害,丝毫体现不出书法造诣。”罗本看了他一眼,非常耐心地解释,“大伙都不太爱用,但这东西实在简单方便,不怕写出來的字无法尽快干掉。”
“那天鹅笔呢,又是什么东西。”章溢想了想,继续刨根究底。
“是用天鹅翅膀上的大毛,修剪出來的笔,沾一种比较稀的墨汁來写字,字迹很细,一小张纸上,就可以写几百字。”罗本笑了笑,继续解释,“是由大食人那边传过來的,沾一次墨汁,可以连续写小半页纸,干得也快,咱们总管府以前誊抄公文的时候,经常用这种笔,不过最近用得也少了,大总管找黄主事帮他做出了一批全钢的笔头,安装在木柄上,可以跟毛笔一样书写,并且能存住很多墨汁,字迹也和天鹅笔写出來一样清晰,就等工坊里边把制造这种笔头的机器弄出來,就能大批地制造,然后交给商号卖,是个人,如果喜欢就能买一支用。”
“这花样可真够多的。”章溢沒想到一支写字的笔,也能弄出如此多讲究來,笑着摇头。
“这才哪到哪,比这复杂的,有的是。”罗本想了想,笑着反驳,“比如你衣服上的扣子吧,原來咱们都是用丝绦打结,现在,有木制的,有贝壳磨制的,还有石头做的,最名贵的,则是那种玻璃制的,晶莹剔透,颗颗都像和田玉一般,形状也各式各样,圆的,方的,菱角状的,甚至蝴蝶翅膀状的,花样百出,如今扬州城里的殷实人家,谁家女眷沒几件用了玻璃扣子的衣服,都不好出门走亲戚。”
“噢。”章溢和宋克两个抬起胳膊來,仔细端详,怎么看,都怎么觉得沒必要如此浪费功夫和材料,罗本却继续笑着摇头,指着二人衣袖口后面的三颗扣子,继续指点道,“二位还别觉得多余,每个扣子,都有其用场,前面扣衣服的罗某就不啰嗦了,谁都知道是干什么的,而这三粒扣子,二位知道起什么作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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