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选率两千精骑出城追击,一时杀声震天。
清军本就是溃败之势,见明军竟有追兵,一时间阵脚大乱。
尽管各级军官及督战队竭力维持军纪也无济于事,丢盔弃甲无数。
这其中溃散最快的当属绿营兵。
他们本就被当做炮灰,挨了明军无数炮,已经被炸的七荤八素,侥幸活下来的自然心中满是恐惧。
吴三桂本部和八旗兵相对好些,还能维持基本的撤退阵型。
清军乃是步骑混杂,明军追兵则尽是骑兵。
没过多久清军在明军追击下阵型便被拉开,稀稀疏疏如同一条丝带。
白文选见状大喜。
久经沙场的他十分清楚,眼下便是战场收割的绝佳时机。
“传我将令,追杀东虏!只取性命,不割首级!”
这条命令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明军按照首级计算军功,白文选担心士兵们贪恋军功忙着切割首级而耽误追击敌军。故而他才会下令将士们杀敌当先,至于首级等到打完仗可以慢慢割。死人还能再活过来不成?
他麾下这两千骑乃是明军精锐,完全能够做到令行禁止。
将士们心中都憋了一口气,发誓要用鞑子的性命洗刷之前的屈辱。
“杀虏!”
那些没有坐骑的绿营兵最先被追上,明军骑兵将钢刀高高举起朝着清兵脖颈便砍去。
但听噗的一声,一颗脑袋便从脖子上滚落下来,鲜血喷射四溅。
经验丰富的老兵不去追求这种感官上的刺激,而是选用最为省力的方式。
他们挥刀在清兵背上划开一个血口子,便不再去管继续追杀前面的溃兵。
这些被放了血的清兵根本跑不了多远就会倒地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骑兵对步兵的优势在这一刻充分发挥了出来。
只顾逃命的清兵完全就是移动的靶子,把自己的命门呈现给明军骑兵,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抵抗之力。
战场之上有时就是如此真实,明明回头反击还有一丝生机,就是没有勇气。
或者说这些跑路的溃兵们在赌被追上的不是自己,有同伴来给他们垫背。
但事实上根本没有多少溃兵能够逃走,两条腿终究是跑不过四条腿的。
明军骑兵一路追来,砍翻无数溃兵。
他们的血性已经被彻底的激出,光是砍杀这些绿营兵还不过瘾,又盯上了前面的吴三桂嫡系和八旗兵。
“报效朝廷,报效陛下的时候到了,兄弟们随本将杀虏!”
白文选怒吼一声,双腿一夹马腹率先朝前冲去。
他们出城前天子特意命人送来近百枚手榴弹,白文选自然是千恩万谢的收下了。
他在城头见识过手榴弹的威力,十分清楚在密集人群中这物件的威力。
一百步、八十步、五十步...
“狗日的鞑子,去死吧!”
对清军白文选可谓有着国仇家恨,这一刻怒火彻底被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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