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副药材,一竹筒差不多二十斤的猴儿酒,外加两棵银线草,刘秀稍微整理,穿上一套干净的衣服就带着这些东西准备踏着朝阳出发了。
“小白呀,你已经是个成熟的大蜂子了,我不在的这段时间负责帮我看家知道吗?别让其他动物来把这里祸祸了”
离开之前刘秀撸着银色大蜂子语重心长的告诫道,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
相处这么久,因为银色大蜂子通体银白宛如一件艺术品,刘秀给他取了个小白的名字,其实也可以叫小银的,不过小银怎么听着都有点不对味。
告诫一番,刘秀踏着晨露出发了。
为了避免去到外面光着身子的尴尬情况出现,他放缓了速度,并未超音速赶路,绕是如此,在日上中天的时候他也来到了林边村外,比当初出来何止快了十倍。
站在村外远远打量,刘秀发现那里的村民们几乎人人都穿着干净完整的衣服,而且脸上菜色的情况几乎没有看到,很明显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估计蚊香生意没有让他们少得到实惠……
心头这么想,刘秀并没有去村里的打算,一来他这次出来主要是识字的,村民们大字不识一箩筐也帮不了他不是,再一个,他也有点受不了村民们动不动就感激涕零弯腰下跪的举动,尽管那只是他们淳朴的表达方式。
这里如此宁静祥和,自己还是不要去打扰好了,不刻意避讳,也不刻意去接触,顺其自然就好。
稍微打量了一下林边村,刘秀拐了个弯,直接往青柳镇方向而去,他一步踏出就是数十米距离,几十里路十多分钟就能到达镇上。
离开林边村前往镇上,刘秀才走出十多里路,就看到前方有一群人,自己速度太快,为了避免惊世骇俗吓到他们,刘秀选择了放慢速度以正常脚步前进。
其实他也可以用那些人反应都来不及的速度超过他们,不过刘秀却是想顺道打听点事情。
走近一看,居然有个熟人,当然,刘秀也仅限于见过,并不能叫出对方名字,连点头之交都算不上那种。
这一群人共有六个,都是青衫短打腰配长刀的打扮,赶着一辆牛车,车上是几口大箱子。
在刘秀接近他们的时候,他们也发现了刘秀,其中刘秀所谓的熟人更是主动站出来面带笑意打招呼说:“原来是刘公子当面,真是巧了,你这是要去镇上?”
“什么公子不公子的,这位大哥直接叫我刘老弟或者小刘都行,对了,还不知道大哥如何称呼呢”刘秀上前笑道,同时也对其他人点头算是打招呼。
和刘秀说话的这个人是当初柳青青的护卫之一,年纪看上去在三十岁左右,虽然刘秀说得很客气,但他却是亲眼看到刘秀和自家大小姐柳青青都谈笑风生的,自然不可能真的把刘秀的客气当真,依旧笑道:“刘公子客气,在下秦涛,没想到刘公子还记得在下,实在是荣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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