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出去砍狗爪子,李得一就没之前在邺城下那么客气了。指挥着身后二十四个学生骑兵,仗着“悍马”速度快,一路围追堵截,硬是一个都没漏,全给宰了
不一时,李得一提溜着十二个人头返回了谷城县中。进城之后,李得一吩咐兵士,把这些人头挂在城头,然后竖起一根大木,上头挂个幌子,就写“给突辽畜生当走狗的下场”。
李得一这么做,固然是痛恨这些投降突辽人后,这些走狗居然调头帮着帮着祸害平周百姓,同时也是为了试探祖赤仁一番,看看他是否会为此事发怒。若祖赤仁因此作出什么失常的举动,李得一必然会趁机给那祖赤仁留个深刻教训。走狗的下场,其实就是在刺激祖赤仁。
很可惜,三天过去了,祖赤仁丝毫不为所动。李得一认为祖赤仁会这点小事大动肝火,甚至举动时常,还是小瞧了这位撞令军大帅。
自打祖赤仁把脸皮揣兜里,投降突辽人之后,节操就已经被他彻底摔碎碎在地上,然后又亲自踏上去跺了两脚,彻底成了渣滓,碾碎在泥里。祖赤仁听到哨探回报的消息之后,只是嘴角抽了抽,然后该干啥就接着干啥去了,甚至连脸色都没变过。看来祖赤仁现在也是破罐子破摔,索性不要脸到底了。
其实祖赤仁心里并不糊涂,他门清得很,现在他唯一的出路,就是为突辽人拼死效力,帮着突辽人打下这天下。这样,后来的史书上(突辽帝国所修的史书上),自己就会成为一名英雄,一代开国的功臣,封妻荫子,子孙代代富贵,而不是现在这个屠戮手无寸铁百姓的刽子手,突辽人的走狗。
到那时,祖赤仁将会成为新朝的开国元勋,地位显赫,自然就有新朝所培养的无数无耻文人,为自己编写故事,把自己塑造成一名大功臣。至于那些罪恶,死在自己手中的无数百姓,锦城被吃光的满城百姓,又有谁会记得?后人记得最清的,还是祖赤仁显赫新朝的功绩,权势,地位,并且心生仰慕。甚至很多人还会在心中暗暗羡慕,想要效法。
因此,祖赤仁现在是真想为突辽主子攻下这邺城,好好立上一功。心里有这么个大目标,李得一那些小手段,自然被其轻轻一笑,云淡风轻地略过。
不得不说,抱着这种心态的祖赤仁在不知觉间,由于有了坚定的人生目标,其指挥作战的本事又迈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指挥若定,大气磅礴,行军作战自有一番气势,思路不会轻易为敌人的行为所侵扰,所左右。任凭对手如何出招,我自岿然不动,坚守作战目标(打下邺城)不动摇,临敌对战,则随机应变。
祖赤仁岿然不动,应付自如,他手下还有一名副帅呢。郭无常可是吃过威北营大亏的,他深知威北营的厉害。这两天,眼瞅这定北守备团使的这些个手段,大帅居然丝毫不为所动,郭无常就有些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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