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本来就对这个沈涵很有意见,长得瘦,干活也一般,关键是据说因为喜欢漫画,所以每周都要请假一天去学漫画。
听了沈涵的话,经理非常痛快地说:“行,这周的工资不要领了,就当是赔偿我们的损失,你可以直接走了。”
沈涵一听,笑了,他们本来就是缺人手,所以匆忙找的沈涵,甚至连合约都不愿意和沈涵签,别说什么保障,基本他们说明天让沈涵走,沈涵就必须走的事情,现在倒是好了,沈涵要走,他们就要扣他一周的工资。
沈涵这个原主本来就没钱,一周的工资虽然不多,但是却够原主紧紧巴巴过一个月。
他确实不在乎这点钱,但是原主在乎,况且被人任意宰割这事,沈涵就不允许发生在自己身上。
“经理,我这有张照片,您要不要看一看,是您和邓小姐在仓库后方见面时,我不小心拍到的,所以……”
对于卑鄙之人,沈涵很乐意用卑鄙的手段对付,而原主手机里也确实是有张照片的。
原主本就不算什么好人,他留着这张照片,也不一定会干什么,但是此时这具身体的主人是沈涵,那么他当然会好好利用原主的东西。
经理的脸瞬间白了,他本来就是靠自己老婆找到的工作,而且他老婆厉害得很,要是被他老婆知道自己和邓小姐的事,可能自己会被他老婆和她的家人直接打死。
“你……你要干什么,你想勒索我?”
“别以己度人,经理,只是我这一周的工资,你得给我。”
经理一听,马上点着头说:“给你,给你,你要双倍我也给你。”
“双倍就不必了,现在您和我一起去找会计结算,结算完,我删除照片,从此咱俩谁也不认识谁。”
“好,好。” 经理谄媚地搓着手说。
沈涵看看经理,心内冷笑,这位经理也算是极品,靠老婆生活不说,还偷腥,偷腥不说,还欺软怕硬,不过这种人自有人收,沈涵懒得理他。
拿了钱,沈涵便寻着原主的记忆回到了他的住处。
原主住在一栋马上就要拆迁的二层小楼内,他住在二层最里面的一间屋子里,屋子不大,十五平左右,没有厨房,但是有一个很小的厕所和洗漱间。
沈涵对这些都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这个房间内所有墙壁上都贴着海报,而这些海报全部都是关于漫画的。
他知道原主是真的热爱漫画,现在是沈涵在用这具身体,作为交换,沈涵决定要完成原主这个成为漫画家的愿望,至于原主的其他想法是,沈涵不会在意。
正准备先弄点东西吃,突然脑海内骤然响起一声:“啊!”
眉心皱起,沈涵等待那个烦人的家伙的解释。
“抱歉,我忘记告诉你了,有些行程你可能无法控制。”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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