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文莱自治领
目前参与土耳其石油公司重组谈判的几方分别是英bo石油公司、由美国之星财团与洛克菲勒财团控股的中东石油公司、德意志银行与壳牌公司
其中中东石油公司控制了大部分在中东现的油田,拥有绝对话语权,美国之星财团对这家公司直接控股,占了75的股份,而洛克菲勒财团为11。
也就是说,美国之星财团对于土耳其石油公司的重组是有相当影响力的。
壳牌公司组建始于19o7年英国壳牌运输和贸易有限公司与荷兰皇家石油公司股权的合并,目前这家公司与英bo公司的实力差不多。
德意志银行也加入到这场争夺,它的背后是洛克菲勒。
这时候,德国事实上被美国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公司所控制——标准石油公司所属的德国石油销售公司控制着德国销售总额的91,而德意志银行只拥有标准石油公司德国销售公司9的股份。
所以,情况相当的复杂,而且不是一般的复杂。
美国之星与洛克菲勒都相当的暗昧,显然是有了默契,想要尽可能的榨取好处。
如果按照正常历史的话,很简单,谈判拖上几年,然后随着德国的妥协而告终,李安生查了下资料,1914年的时候,根据《外jiao部协定》英bo公司在重组的土耳其石油公司中掌握5o的股份,德意志银行和壳牌石油公司各持股25。另按协议,英bo公司与壳牌公司各拿出2.5作为“受益人利息”给土耳其石油公司创始人卡洛斯特?古尔本金。
这一协定的签约方还必须接受一个“自我放弃”条款,即除非通过土耳其石油公司共同合作,他们当中任何人不得在奥斯曼帝国任何地方单独从事石油生产。这一限制xìng条款,表明这家新公司控制了整个奥斯曼帝国土地上的石油资源。
英国与德国对于土耳其的争相拉拢,使得土耳其方面颇为矛盾,但是,德国的步子似乎要大一些,英国的态度要傲慢一些。
现在英bo公司被李安生盗取了天机,抢去了不少的大油田,出于弱势,只能依赖中东石油公司。
李安生设定的分配方案是这样的,中东石油公司拥有55的股份,而英bo公司则拥有2o的股份,德意志银行与壳牌公司分别拥有1o的股份,土耳其石油公司的创始人则分得5。
英bo公司即便联合壳牌公司,也只有3o的股份,即便拉拢了土耳其人,也只有35,而中东石油公司的控股权在于美国之星财团,就算洛克菲勒财团站在英国这边,也无法动摇中东石油公司的地位,更无法左右土耳其石油公司。
作为海峡殖民地总督,安德逊爵士自然知道目前大概的谈判进程,毕竟壳牌公司的根基在东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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