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你身边的人就未必了。”
“唐柔,你不在乎她的死活?”
听他们提起唐柔,沈娇娇面色一变,理智立刻回笼,“你们要是敢动她一根手指头,我对你们不客气。”
“她是死是活是好是坏,全看王妃您了。”两个杀手说完,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竹林。
只余沈娇娇一个人,在竹林里静默良久。
她真是受够了这帮人把她当软柿子捏来捏去!
凭什么他们说什么她都得听?
他说让她嫁给傅倦,她就得嫁给傅倦。
他说让她杀起傅倦,她就得杀死傅倦?
等着吧,看谁能笑到最后!
简单地止了血,沈娇娇到街上重新买了套衣服换上。
她刚才那衣服,后背上血窟窿吓人。
福伯看见了,肯定又要大惊小怪地担心,还是别让他老人家知道为好。
至于傅倦……
沈娇娇叹气,傅倦怎么可能不知道?
……
刚包扎好伤口,门外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听声音,是傅倦上朝回来了。
连忙将衣服整理整齐,沈娇娇疼出了一身冷汗。
“怎么了?”傅倦一进门,就感觉沈娇娇哪里不对,“怎么出了那么多汗?”
“……地龙烧的旺,热的。”沈娇娇随便找了个理由。
虽然知道自己瞒不过傅倦,但她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个伤口的由来。
看傅倦手一直背在身后,沈娇娇故意打岔,她好奇地问他,“怎么,又买了什么东西?”
听到她好奇,傅倦眼神中有一丝欣喜,他将背在身后的手伸了出来,“你看,这毛笔你用来作画,一定很合适。”
沈娇娇看了一眼,被吓了一跳。
这毛笔,用的竟然是汗血宝马的毛发。
笔杆也很特殊,是非常稀有的象牙白玉。
这样的象牙白玉,能有一小块,做块坠子,或者簪子上的吊坠,就已经是极品。
这毛笔倒是奢侈,直接做了个笔杆子。
那么大的一块象牙白玉,竟然做了个笔杆子!
任谁看见,不说一句暴遣天物?
沈娇娇抬眸看向傅倦,仿佛在看一个土财主,“傅倦,你是不是有钱烧得慌?”
“这么大一块白玉,够买上百栋宅子,你就用它做笔杆?”
“别的不说,这得多沉啊?”
傅倦眼神中满是不同意,“宅子我有的是,为什么要用这块玉去换宅子?”
“放心吧,不沉。”
听他说不沉,沈娇娇脸上露出了狐疑的神色,接过来一看,果真不沉。
不应该啊,这么大的一块象牙白玉,应该有点份量的。
看出她眼中的疑惑,傅倦提醒,“里面是镂空的。”
沈娇娇按照傅倦的提示,在毛笔的下端,找到了一个暗扣。
手一拧,笔尖和笔杆分开,沈娇娇才看见,原来里面真是中空的。
看着中空的笔杆,沈娇娇没有别的感受,只有两个字,心疼。
象牙白玉,这可比金子还值钱,竟然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做成了个笔杆子。
做成笔杆子也就罢了,还把里面的玉都给扣了。
败家子!
看着沈娇娇心疼的神色,傅倦有些好笑,他伸手想要揽她,“你如果喜欢,库房里多的是……”
本来还一片和谐的气氛,因为沈娇娇忽然的一个躲避,变得压抑起来。
傅倦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怀抱,笑意僵在脸上,“娇娇,这小玩意,你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