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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前先选马,沈寰最终挑的是匹颜色不起眼的小黄马。不过据掌柜的说,那是他厩里脚程最好的一匹。速度不算极快,却胜在有耐力,无论长途跋涉,还是负重爬山都能应付得来。

掌柜的说这话时正看着她,眼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赞许。沈寰笑笑,其实是他不知道,关于相马的眼力,打八岁起她就已练就。父亲是武将出身,府里一直养有府兵护卫。那些人的坐骑她都相看过,平日里也没少骑着玩儿。所以她的骑术很好,对马的鉴赏力也算家学渊源。

只是往事如烟,俱已消散。她的故事,还是藏在心底,不说也罢。

从市集上买了副斗笠遮面,翻身上马前,她想着顾承素日待人接物的样子,头一次谦和有礼的对着掌柜欠身抱拳,“多谢了,您多保重,咱们日后有缘再会。”

掌柜点头还礼,“前路漫漫,望年轻人走得顺顺当当。”待她挽起缰绳,才又叮嘱一句,“要是此去路过沧州,要多加小心,那儿可是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儿。那儿的人,脾气也不比你好多少。”

“知道了,多谢相告。”沈寰执着缰绳,真心道谢。再回首一夹马腹,马蹄得得声响,敲击在青石地面上,一人一骑终于翩然远去。

万里关山,终究是要一个人飞渡。她想着下一站的去处,还真就是距离沧州不远的地方——长芦。

长芦临海,所以产盐。朝廷六大盐场当中,它不算最大的,也不算最富的,却是距离京师最近的一个。

她去那里,自然是要会会亲戚——她的亲舅舅孙道升。自从他下迷药给她,再命小厮将她绑了卖去留仙阁,他们彼此已有三年不曾相见。恐怕他这会儿做梦也想不到,自己已脱了娼籍,且正在赶往长芦的路上。

都转运盐使的官秩算不上多高,但手里有实权,更有实钱。所以宅邸也就建在长芦城最富庶的一条街上。

她到的时候,正赶上孙道升和长子孙恒一块出门,去赴一个扬州商人的酒局。

扬州商人富甲天下,宴请的地方是城中最好的馆子,包间也拣的僻静优雅,看样子是该有要事相谈。

沈寰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银钱,离开顾家的时候,她拿了二百两银票,为的是顾承说过,赎她出留仙阁,当的是她家两样东西,一共卖出二百两。除此之外还有些散碎银子,加起来统共不超过三百这个数。

自己才出门不到十天,吃住都不省俭,眼看着已花去近五十两银子。照这么下去,只怕还没从长芦离开,她就已变身成为一个穷光蛋。

不过该花的还得花,距离太远,她就听不见孙道升等人谈话的内容。于是咬了咬牙,命伙计挑了一处雅间。楼上清净,虽然中间隔着一堵墙,但凭她的耳力,凝神细听也还是能听出些隔壁相谈的猫腻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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